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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认定办理

相关事项

查询服务:教师资格证书查询

资料下载:

附件1.桂林市七星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须知.docx

附件2.授权委托书.docx

附件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docx

附件4.居住证样本.docx


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若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应届毕业生应根据学校毕业时间,合理规划,妥善选择认定机构。

(二)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提交虚假材料或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认定机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特别提醒

结合个人网上报名不同身份情况,认定申报人大部分人材料上传问题集中在:

1.不上传户口簿首页有自治区公安厅盖章页和本人页(拍照原件上传漏出边缘部分);

2.认证所在户籍地详细信息与户口本地址填写不一致;

3.不在指定医院体检,未上传完整PDF版体检报告;

4.承诺书签名不清晰;

5.学籍、学历未下载学信网APP进行核验;

6.照片不按照规格尺寸上传,有的照片压缩过小;

7.普通话未进行核验,证书号码填写与原件不一致。在进行相关信息填报时,请申请人按照上传材料要求进行核对,并及时登录系统查看留言内容修改。




来源:七星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