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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4年春季学期第一批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分配指标的通知

2024-04-26 09:27     来源:七星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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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 含民办) :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中央和自治区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桂财教〔2023136号)文件精神,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教〔20233号)和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工作的通知》(桂教资助〔202311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教规范〔2023〕16号),我局按照各学校核实上报的人数,确定了2024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人数、资金。本次下达资金总计17.5375万元,涉及学校26所,享受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676发放分配指标详见附件请各学校认真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的申请、审核和公示工作,确保资金发放各个环节公开、公平、公正。具体操作流程按资助中心下发的《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的通知》执行。

附件:2024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生生活补助达资金分配表 (第一批)


                     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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