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5年02月12日 |
| 标 题: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星政办函〔2025〕2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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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乡、各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我区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根据《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1%人口样调查工作的通知》(市政办函〔2025〕3号)精神,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桂林市决策部署,掌握2020年全国人口普查以来我区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客观反映全区人口发展状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新时代人口发展战略、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提供准确的人口统计信息支持。
二、调查对象、内容和时间
调查对象为我区抽中住户的全部人口,预计全区将抽取约4800人。
调查内容为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调查标准时点为2025年11月1日零时。
三、组织实施和经费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为确保调查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各乡办、各部门应遵循“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切实做好调查的组织与实施工作。
为加强对全区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桂林市七星区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负责统筹调查的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认真做好全区调查的组织实施。协调小组不作为七星区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二)组建精干队伍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调查人员的选聘和培训。要充分发挥朝阳乡人民政府、华侨旅游经济区和村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的作用,按照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选聘懂政策、懂业务的人员组成精干高效的调查队伍。各有关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聘用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确保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三)做好经费保障
将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聘用人员劳动报酬,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秉持依法依规,严谨开展调查。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有关规定,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调查数据。全流程加强对调查对象个人信息保护,各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调查对象个人信息,调查所取得的资料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二)坚守质量底线,保障数据精准。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调查制度,规范调查工作流程。建立健全调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深度挖掘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和社会大数据,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提升调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相关单位要提前部署本地区1%人口抽样调查的宣传工作,深入宣传调查的意义、内容、做法和要求,引导广大调查对象依法配合调查,如实申报调查项目,为调查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桂林市七星区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职责及成员名单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桂林市七星区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
调查工作协调小组职责及成员名单
一、主要职责
桂林市七星区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负责我区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调查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协调小组办公室承担协调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建议方案,督促落实协调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乡办和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承担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王沁宇 区统计局局长
副组长:吕倩倩 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邓 佳 七星公安分局副局长
韦君兰 区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兼)
成 员:王勋键 区教育局工委副书记、副局长
何玉英 区委统战部四级主任科员
姚宝刚 区民政局副局长
邱锡辉 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国库支付中心主任
陈孝敏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柏 华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文海勇 区统计局经济调查队大队长
江善彬 桂林市自然资源局七星分局副局长
黎文彬 区融媒体中心主任
龙 宇 朝阳乡纪委书记
孟文波 穿山街道监察室主任、组织委员、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刘芸怡 东江街道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黄 虎 七星街道工委副书记
唐际发 漓东街道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李珍玲 华侨旅游经济区团工委书记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统计局经济调查队大队长文海勇兼任。
三、其他事项
协调小组成员因工作和职务变动不再担任成员的,由继任者接替,所在部门和单位及时函告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