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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成文日期:2022年09月26日
标  题: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文字号:星政办发〔2022〕10号发布日期:2022年10月11日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22-10-11 14:45     来源: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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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乡、各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区直各部门、区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药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深入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根据《关于成立自治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桂政办函〔202238)精神,七星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七星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作为七星区人民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桂林市委、市政府和七星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要求;统筹协调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研究解决药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部署推进重点工作;督促检查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办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总结、推广药品安全工作经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长:伍晖琳  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

副组长:莫晟峰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黄长斌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邓    七星公安分局副局长

        张梦雅  区政府办副主任、政管办主任

  员:谢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董    区网信办主任

        宋    区工信局副局长

        李园连  区司法局副局长

        黄    区商务局副局长

        韦君兰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熊学军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唐小玲  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陈志恒  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七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组织对辖区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督导检查;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成果宣传;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熊学军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局室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单位人员参加。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专题会议制度,专题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召集,办公室成员参加。会议召开时间、议题和参加单位由召集人决定。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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