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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七星区储能产品扩能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2023-11-10 18:30     来源:桂林市七星区储能产品扩能项目建设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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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顺利开展君泰福电气有限公司储能产品扩能项目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加快推进项目尽早落地建设,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政策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桂林市雁山区2009年第十七批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桂政土批函〔2010〕515号)《桂林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市政〔2010〕161号)文件精神,《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规定以及桂林市和我区相关房屋征收的政策。

三、出台目的

该项目是2023我区重点推进建设项目,目前正积极申报我市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重大项目,预计可实现年产值10亿元对做大做强储能产品产业链有关键性作用,并进一步推动我区经济发展,有效改善村民生活条件,提升村民生活质量。

四、文件主要内容

桂林市七星区储能产品扩能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正文由安置对象、安置办法、无证住房自拆费标准,房屋装修、搬家、临时安置(过渡)等补偿补助标准,补偿、安置相关问题说明五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安置对象”;第二部分为“安置办法”,分产权调换、货币补偿、安排宅基地建房三种方式;第三部分为“无证住房自拆费标准”,明确了自拆迁费标准;第四部分为“房屋装修、搬家、临时安置(过渡)等补偿补助标准”,包含有证房屋装修补偿标准、搬家补助费、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标准;第五部分为“补偿、安置相关问题说明”,主要对安置人数和安置面积的确定以及无证唯一住宅的被拆迁户、户口迁出本村的被拆迁户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相关情况等进行说明。

五、政策亮点

(一)明确安排宅基地建房方式和标准。60㎡/2人户,70㎡/3人户,80㎡/4人户,100㎡/5人户;6人户以上(含6人户)经指挥部批准,可以选择拆分一户。

(二)明确了退还宅基地征地补偿费。根据项目安排(一户一宅)宅基地只转不征的规定,已征收补偿的宅基地要退还征地补偿费,退还的价格为征地价格每亩12.5万元(187元/㎡)。

本文件由桂林市七星区储能产品扩能项目建设指挥部解读,联系地址:桂林市七星区桂磨路创意大厦909,电话:0773-2285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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