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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决策的必要性及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指示精神,深化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要求,进一步完善地方党委和政府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新型食品安全责任体系,特制定本方案。
二、决策依据
根据《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食安委发〔2022〕7号)、《自治区食品安全办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安委〈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到意见〉的通知》、《桂林市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实施方案》(市食安委〔2022〕11号)等相关政策文件拟定。
三、起草过程
根据《桂林市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实施方案》(市食安委〔2022〕11号)文件要求,由七星区食安办牵头起草,报送七星区人民政府审议通过。
四、主要内容
本通知主要从四个方面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一)工作目标;(二)组织结构;(三)工作要求;(四)工作内容。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七星区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 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实施方案〉的通知》,本文件由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解读,联系电话:0773-5812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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