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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

准备办理材料

中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办理材料

一)双方当事人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同版合影证件照。

(二)有效身份证件、书面材料。

材料说明:

内地居民: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因故不能出具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现役军人现役军人的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的同意结婚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机关核查信息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来源: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