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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区人民政府:
根据《桂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 2025 年度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一)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1.健全责任体系,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七星区住建局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工作小组,建立 “日常巡查、问题反馈、整改跟踪” 三级工作机制,严格落实 “建设单位负总责、施工单位抓落实、监理单位严监督” 的责任体系,将扬尘防治 “六个百分百” 要求纳入项目日常监管核心内容。
2.精准监管检查,提升管控效能。由局工程科牵头,采取 “日常巡查 + 突击检查 + 重点复查” 模式,实现辖区建筑工地全覆盖监管。建立七星区建筑工地微信群,实时推送扬尘管控文件及要求;对 12345 政务服务热线、大气污染防治应急群转办的 42 件投诉件,第一时间赴现场督促整改,对配合度低的施工单位,及时上报市住建局寻求支持。
3.加强宣传引导,压实主体责任。开展 “扬尘防治进工
地” 专题培训 10 场,下发《关于加强工地环保扬尘治理工
作的通知》22 份,引导企业树立 “绿色施工” 理念,推动扬尘管控主体责任落地。
(二)城乡建设领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1.问题闭环处置,保障群众权益。全年受理建设领域噪声投诉 201 件,均按期办结,整改率达 100%。针对擅自超时施工、降噪措施缺位等突出问题,第一时间对接施工单位,召开现场会议督促立行立改,未发生因噪声污染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2.强化源头管控,规范施工行为。建立建筑工地微信群,
及时推送噪声防治要求,会同区有关部门优化噪声敏感建筑物建设布局,限制使用易产生噪声污染的落后施工工艺和设备,从源头减少噪声扰民。
3.层级联动治理,破解监管难题。对拒不整改的施工单位,上报市住建局争取市级指导,形成 “区级督促、市级督办” 的治理合力,推动企业合规施工。
二、存在问题
(一)监管权限不足,执法刚性缺失
根据 “三定方案”,我局无建筑工地扬尘、噪声污染管控法定职责及执法权,仅能依据相关备忘录开展日常巡查、督促整改,无法实施罚款、停工整治等刚性约束。面对企业拒不整改、消极应付等行为,治理手段有限,易形成 “屡查屡改、屡改屡犯” 的恶性循环。
(二)企业主体责任虚化,环保意识薄弱
个别建设、施工单位重效益、轻环保,存在以下问题:扬尘管控方面:喷淋系统、冲洗平台 “假运行”,易扬尘物料覆盖不完整,整改滞后。噪声防治方面:未制定专项噪声防治方案,违规超时施工,低噪声设备、隔音设施投入不足。
(三)部门联动不畅,协同治理效能不足
扬尘、噪声污染防治涉及住建、城管、生态环境等多部门,目前尚未形成高效协同的工作机制,存在信息共享不及时、执法衔接不顺畅等问题,未能形成 “齐抓共管” 的治理合力。
(四)规划布局存在先天缺陷
老城区部分建筑项目与居民楼间距过近,前期规划未充分考虑噪声、扬尘与居住区的空间隔离要求,导致施工污染直接影响敏感区域,极易引发群众反复投诉。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源头管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将扬尘、噪声防治要求纳入项目前期监管,指导企业优化施工方案,推广低噪声工艺、绿色施工技术。加大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力度,持续开展 “环保进工地” 培训,强化企业环保意识,推动主体责任常态化落实。
(二)完善协同治理体系,凝聚工作合力
主动对接城管、生态环境等部门,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制度,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形成 “分工明确、协同发力、齐抓共管” 的工作格局。
(三)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升城市生态品质
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优化市政公用设施环保建设,从规划、建设、管理全链条提升城市生态宜居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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