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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七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5年度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报告

2026-02-27 17:00     来源:桂林市七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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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桂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七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法定职责,结合工作实际,现将2025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市场监管工作机制。及时研究制定本辖区年度计划、措施和责任清单,细化分解任务,统筹推进落实。加强统筹协调与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

二、聚焦重点领域监管执法,维护市场生态安全

(一)协助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法查处相关无照经营行为。贯彻落实《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依法查处涉环保领域无照经营行为。加大对沙场、石材厂、涉重金属企业及无证小作坊的巡查清理力度,责令1家无证小作坊停止经营活动1家因违反环保法规被责令停业、关闭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引导其办理注销登记。

(二)打击生产、销售假冒铅蓄电池、不合格电线电缆等行为。围绕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加强对重点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对铅蓄电池、电线电缆等产品开展监督检查,全年共检查相关企业20家次,发现并整改问题2项。同时,按职责分工,积极参与打击生产、销售车用尿素及假冒铅蓄电池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机动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环境保护标准。

(三)依职责推行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加强对认证活动及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管。加强对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确保认证有效性。依职责对辖区内环境监测机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及生态环境检测机构开展监管。全年共检查环境监测机构8家,检查计量器具7台,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的真实可靠。

(四)配合有关部门健全节能、节水等标准体系,协同推动重点产品质量标准制定。积极配合区有关部门,健全节能、低碳、节水、节地、节材、节矿标准体系。指导企业制定化肥、农药、燃煤、生物质材料、涂料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产品质量标准。鼓励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自我声明公开相关产品质量企业标准。

(五)按职责分工落实特种设备相关的环境保护政策,开展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审查和监管。积极推进特种设备节能监管工作,引导企业树立节能意识。重点对锅炉、电梯等特种设备的能效状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使用单位建立健全节能管理制度。全年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93家次,发现并整改问题26个。同时,对锅炉进口、销售环节执行环境保护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打击为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提供平台及发布广告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市场监管。持续对农贸市场、餐饮单位等重点场所进行检查,严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流入市场。加大对涉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等内容违法广告的监测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为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发布广告或者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制品发布广告违法行为。2025年,我局累计检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经营场所120余家次,监测网络平台8家次,查处非法销售野生鸟类案件1起,查获野生动物8只均已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七)加强易制毒类药品及餐饮服务环节监管,配合查处城市无证烧烤行为。全面排查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特殊药品经营和使用安全风险隐患,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含麻黄碱复方制剂和特殊药品从药用渠道流失和滥用。2025年我局检查含麻黄碱复方制剂和特殊药品零售企业108家次,责令整改9家;切实履行餐饮服务单位监管职责,重点围绕食用油安全与环保治理双目标,排查规范食用油采购和废弃食用油脂处置环节,检查餐饮单位368家次,有效纠正不规范经营行为。同时,依据职责分工,配合城管等部门对城市无证烧烤行为进行查处,减少大气污染源。

三、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信用监管工作

强化信用监管手段,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将政府相关部门推送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涉企信息记于企业名下并向社会公示。推动涉企信息互认共享,促进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信用约束机制的形成,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

四、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工作要求,严格对照七个方面职责,细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持续做好市场监管领域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为建设世界级旅游城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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