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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桂林市七星区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有效控制鼠、蚊、蝇、蟑等病媒生物密度,保障辖区群众身体健康,现对七星区2026年“除四害”专项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七星区2026年“除四害”专项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预算:人民币130000元/年(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0日止,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供应商须正式提供服务
(四)采购方式:公开竞价采购
(五)服务范围:七星区辖区内无物业管理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垃圾中转站、公厕。
二、服务内容及任务要求
(一)核心服务任务
1.灭鼠工作
夏季投放鼠药:2026年8月30日前完成鼠药投放3.5吨,遇雨顺延,具体以市爱卫办统一部署及当地天气情况为准
秋季投放鼠药:2026年10月21日前完成鼠药投放3.5吨,遇雨顺延,具体以市爱卫办统一部署及当地天气情况为准
堵鼠洞作业:夏季、秋季各开展1次,分别于2026年8月30日、11月5日前完成,遇雨顺延
灭鼠毒饵盒安装:2026年10月21日前完成1200个毒饵盒安装,遇雨顺延
2.灭蟑工作
夏季投放灭蟑弹:2026年8月30日前完成9000个灭蟑弹投放,遇雨顺延
秋季投放灭蟑弹:2026年11月5日前完成9000个灭蟑弹投放,遇雨顺延
3.灭蚊蝇工作
夏季重点场所灭蚊蝇:2026年8月30日前完成,遇雨顺延
秋季重点场所灭蚊:2026年11月5日前完成,遇雨顺延
(二)人员及作业要求
1.供应商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及采购方要求开展服务,使用采购方提供的除“四害”药品,遵循规定投药时间、区域和作业规范,做到及时足量、科学高效、安全用药,全面覆盖无死角。
2.作业人员须持有效有害生物防制证件在采购方备案,统一着装、佩戴工作牌上岗,严守安全操作规程,作业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投药作业前须联系各点位负责人,由点位负责人陪同带点作业;作业完成后,提交纸质作业施工单,经点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同步将作业照片电子档上报采购方。
4.合同履行期间,非采购方原因导致的质量、安全问题,供应商须第一时间处置解决,承担全部相关费用。
5.采购方联合市爱卫办、市疾控中心对作业区域进行抽检,鼠、蚊、蝇、蟑密度控制水平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其中蟑螂井口阳性率不得超过3%。若不达标,采购方有权要求供应商无条件返工,返工产生的人工、药品等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密度控制水平每超标5%,扣减10%服务费用,扣完为止。
(三)其他服务要求
1.供应商保证所提供服务不侵犯任何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等合法权利,服务所有权无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2.本项目服务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本项目实行费用包干制,供应商完成全部服务任务后,采购方根据资金计划以转账方式支付合同全额款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有害生物防制相关服务资质,拥有专业的作业团队及完善的服务体系。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4.有类似政府除四害服务项目业绩,能够严格按照本项目要求按时保质完成服务任务。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服务内容。
四、报价文件要求
1.本项目采购需求所有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供应商须对全部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竞价无效。
2.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产生的人工、药品、交通、安全、税费、利润等一切费用,采购方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3.本项目拒绝不合理低价中标,采购方有权要求供应商提供价格构成明细及相关依据,无法证明报价合理性或逾期未提交材料的,按无效竞价处理。
4.报价文件须真实有效,存在虚假响应的,取消成交资格,并上报采购监管部门依规处理。
5.报价文件应包含: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报价单、服务承诺、类似业绩证明等材料,所有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按要求密封提交。
五、报价提交相关事项
1.报价时间:2026年4月21日00:00至2026年4月28日17:3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报价提交方式:按采购方要求线下提交密封报价文件,具体提交地址:桂林市七星区施家园路6号办公室。
3.报价文件需内容完整、字迹清晰、盖章齐全,未按要求编制或与采购需求偏差较大的,采购方有权拒绝接收。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桂林市七星区卫生健康局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施家园路6号
联系人: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2265010
七、其他说明
(一)本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方后续要求执行。
(二)采购方有权对本项目服务内容、时间安排根据实际工作需求进行合理调整,供应商须予以配合。
(三)本公告在桂林市七星区相关政府采购平台公开发布,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桂林市七星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4月15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