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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七星区农业农村局关于落实区委专项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6-03-31 11:20     来源:桂林市七星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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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56底,区委专项巡察组对我局党组开展了政治巡察,并于8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根据《七星区委专项巡察组对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漓江七星区段支流水质提升专项巡察的反馈意见》,我我局坚持把巡察问题整改落实与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截止目前,巡察组反馈的4个方面8个具体问题,我局制定了21项整改措施,21项整改措施已完成整改,整改完成率为100%

一、高度重视、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政治学习,切实提高认识

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组织全体人员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对区委专项巡察组下发的反馈意见进行传达学习,要求单位人员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主动认领责任,坚决把巡察问题整改到位。集中整改期间,共召开4次局党组会议、1次专题会议研究巡察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二)制定整改方案,成立领导机构

为做好此次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党组研究制定了《七星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区委专项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马志鹏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整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谢鸭息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具体抓好整改工作的协调、督办和落实工作,对巡察发现的问题逐条整改到位。

(三)全面逐项梳理,认真落实整改

根据区委专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从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履行治理和监管职责不够到位、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加强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认真自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了整改措施表,明确了存在问题主要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整改到位。

(四)持续抓好整改,建立长效管理

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不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建立长效管理,真正提升党组织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促使全局工作作风转变,打造一支想干事、能干事的干部队伍。

二、坚持问题导向,稳步推进整改落实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

1.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深入。2025年,区农业农村局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得不深不透

整改情况:

措施1,重点围绕《习近平生态文明文选》,组织党组开展专题学习,实现全体党组人员全覆盖,有效推动全体党组人员深刻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体系、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切实解决学习不深不透的问题。

    措施2,已成功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心得分享活动,全体党组人员结合自身岗位职责,聚焦农业农村领域生态保护、绿色发展等重点工作谈认识、谈体会、谈举措,进一步巩固了学习成果,提升了全体党组成员运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理论学习与工作实际脱节。未结合学习内容研究讨论重点难点工作,区农业农村局对三甲村畜禽养殖场处置问题研究不足。

整改情况:

措施3,明确要求每次党组会后,专门设置重点难点工作研讨环节,组织全体人员围绕农业农村领域生态保护、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核心工作,运用所学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相关理论知识,分析工作瓶颈、探讨解决路径,形成“学习—研讨—实践—提升”的闭环机制。

措施4,依托区已成立的畜禽养殖污染排查整治专班,并充分利用区领导牵头的漓江支流消劣返清指挥部统筹协调职能,协调各相关部门召开畜禽养殖排污整治工作推进会,专项研究三甲村畜禽养殖场处置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参照相关政策,明确能繁母猪头、仔猪的补助标准;配套制定《七星区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户)关停搬迁补助协议》,为调度养殖户搬迁整改的积极性,让养殖户吃下“定心丸”,确定“先补助后关闭”流程,筹措补助资金用于养殖户清栏关停。目前,已完成关停搬迁。

(二)履行治理和监管职责不够到位

3.集中整“乱养”抓得不够。未建立长效治理、监管机制,河边禽畜散养、违规排污、乱种菜等现象易反弹。如朝阳河光辉村界碑附近河口有养猪场1处,小型化粪池有明显臭味且直排入河;养牛场1处,养殖污水直排入河。又如,桂林理工大学灵剑溪岸边空地清理不彻底,附近居民在空地上反复种菜。

整改情况:

措施52025春节前,区政府就将畜禽养殖污染排查整治工作结合漓江支流消劣返清工作一并进行了部署,随后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又先后听取了畜禽养殖排查整治工作汇报,先后制定印发了《漓江七星段支流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桂林市七星区畜禽养殖污染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构建“建机制、摸底数、定政策、抓落地”全域整治体系。按照区委、区政府的部署,我局联合区生态环境局、世旅局、乡办等部门加强对河边禽畜散养、违规排污的排查,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督促各乡(街道、经济区)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排查,建立网格化动态巡查,强化日常监管,实行“每月定期排查+不定期抽查”模式,对巡查发现的朝阳河、马鞍沟三甲村存在直排或污染隐患的养殖场予以关闭搬迁。截止202512月底,朝阳河、三甲村存在污染的养殖户已全部完成关闭搬迁。

措施6:在排查过程中,我局联合区生态环境局、乡办积极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宣传发动。通过村广播、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等宣传方式,向养殖场负责人及周边群众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宣传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同时,区、乡、村三级工作组深入养殖场,与负责人面对面交流,引导养殖户认识危害、转变观念、落实主体责任,提升环保意识,促进养殖与生态协调发展。截至目前,宣传已累计覆盖群众30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

4.严格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工作覆盖面小。“清洁田园”降低农业面源污染活动仅在朝阳乡西南村、合心村、龙门村等3个村委开展2次,整治地域范围有限;农药化肥减量增效使用技术培训班仅44人参加,培训覆盖面不够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专用桶丢失过多,回收废弃包装物与生活垃圾一同处置,未进行分类处理。

整改情况:

措施7:做好宣传引导。利用微信、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开展农药化肥减量增效使用技术、农药包装废弃物培训2期,培训79人次。让辖区农资店发放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宣传材料《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2000余份,引导农户把清洗过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及时交回农药经营门店。

措施8:我局组织人员对我区10家农资店上门宣传,强调按照“谁生产、谁经营,谁回收”的原则,各农资经营者须履行相应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并按要求设置专用回收容器,实施分类存放。目前,我区农资店均分类设置农药化肥包装废弃物回收专用桶。

措施9:区政府于统一组织开展对朝阳河、灵剑溪等支流“消劣返清”保护环境实践等主题活动,对沿河各村委田间地头农药袋、农药瓶、肥料袋、农膜等废弃物进行清捡,清理溪渠两侧垃圾,铲除溪渠内杂草杂物。我局联合朝阳乡西南村委、合心村委、龙门村委在朝阳乡开展2次农业包装废弃物捡拾活动,共计清理农业废弃物约60公斤。同时,乡(街道、经济区)各村委利用每周五开展创“文明城”活动契机,开展常态化农业包装废弃物(农药袋、农药瓶、肥料袋、农膜等)集中拾捡清理活动,20253月以来,已累计开展专项清理行动300多次,参与人员达3000余人次,共清理农业包装废弃物约200公斤。进一步强化了整治声势与实效,有效降低了农业面源污染风险。

措施10:明确村级保洁员岗位职责,将村庄范围内日常垃圾清扫、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全面纳入保洁员日常管护范围。同时依托每周五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常态化集中行动,各村组织保洁员对村域周边田园衔接区域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废弃农膜等农业面源污染物开展清理回收工作。实现了村庄范围内垃圾清扫与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的常态化、规范化管护,降低了农业面源污染风险。

5.畜禽养殖场处置工作推进乏力。未及时引导、规划养殖养殖场处置工作,对于养殖户面临的母猪繁殖、现存小猪仔等问题无有效解决措施。

整改情况:

措施11:依托漓江支流消劣返清指挥部的统筹部署,明确乡(街道)为责任主体,组织人员对重点区域养殖场(户)开展入户调查,核实相关基础信息并由养殖户签字确认,已建立需整治养殖户台账。

措施12202598日专班会议研究,原则上同意对主动搬迁的养殖户给予补助,补助标准参照《桂林市中心城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市政办〔201656号)执行。对不配合搬迁的养殖场(户),由所属乡(街道)上报,联合城管、生态环保等部门按流程开展违建查处、环保执法等工作。

措施13:拟定关闭搬迁方案,明确补助标准,拟定《七星区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户)关停搬迁补助协议》,由于养殖数量动态变化,以最终入户清点后签订协议数量给予补助。

(三)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加强

6.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够好。各职能部门联动不够紧密,未建立高效联动机制。2023年、2025年,区农业农村局均制发了1份《关于朝阳乡湖塘村委三甲村生猪养殖场粪污直排的通报函》至桂林市七星生态环境局,但未及时有效跟踪办理情况。

整改情况:

措施14:区政府出台《桂林市七星区畜禽养殖污染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方案明确由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局共同牵头,合力推进畜禽养殖排查整治专项工作。依托指挥部定期组织各部门召开专题协调会,聚焦整治中的职责衔接问题,现场会商解决堵点。

措施15:制定工作函件闭环管理办法,明确函件制发、交办、跟踪、反馈全流程刚性要求,每一份跨部门函件均指定具体承办人、跟踪督办人,对超期未反馈的,向对方单位分管领导发函提醒,坚决杜绝“一发了之”。同时主动对接七星生态环境局跟进事项办理进展,就函件提及的三甲村生猪养殖场粪污直排问题开展多轮会商对接,联合开展整治工作,最终推动函件反映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三甲村养殖场已完成关停搬迁,实现了函件事项的全流程闭环办结。

7.坚持问题导向不够。主动查找、发现问题意识不到位,未有效查摆问题。区农业农村局20251月至5月上报的《七星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发现问题清单》中未发现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治,禽粪污、农业面源污染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整改情况:

措施16:畜禽养殖污染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开展以来,我局组织农业推广站、农业执法大队人员、各乡办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摸排。经摸排,存在主要问题是朝阳河和三甲村存在污染隐患。以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建立日常联合监管,乡办开展网格化动态巡查,防治旧问题反弹,遏制新问题发生。

措施17:建立区、乡、村群众反馈渠道,群众发现畜禽养殖污染的,先向村委报告,村委报告乡办、乡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处理,难以处理的报区生态环境局和区农业农村局,涉及粪污综合利用不到位、无粪污处理设施的由农业农村部门进行指导建立粪污处理设施,用于种植还田。涉及污染环境的由生态环境部门督促整改,拒不整改的由区生态环境部门进行处罚。

措施18:自排查整治工作启动以来,经自查及群众反馈的问题主要是三甲村和朝阳河养殖污染问题,目前已经完成关停搬迁。

(四)落实巡察、督查反馈问题整改

8.落实上级督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区农业农村局对区河长办反馈的“横塘北道附近养殖业等排污口整治不彻底”问题,封堵排污口后仍发生村民疏通情况,未从根本上解决排污问题。

整改情况:

措施19:联合区生态环境局、朝阳乡加强对三甲村养殖户的宣传教育工作,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提高养殖户的环保意识,使其认识到封堵化粪池排污口、禁止直排的重要性,并引导养殖户将粪污用于种植还田。

措施20:按照《朝阳乡三甲村规模以下生猪养殖场整治工作方案》和专班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各部门协调配合,在202512月底已经完成三甲村养殖场(户)关闭搬迁工作。

措施21:区政府出台《桂林市七星区畜禽养殖污染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整治完成后,由各乡办、华侨旅游经济区落实日常巡查,检查原有栏舍是否恢复养殖;加强联合执法,对违法养殖“零容忍”,确保成果不反弹。

三、立足长远长效,巩固提高整改成果

通过此次巡察整改,使我们充分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我局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整改融入日常工作长抓不懈,立足长远巩固整改成效,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各项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单位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73-2126199;电子邮件qxqnyncj@guilin.gov.cn

                             七星区农业农村局

                              20263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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