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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区2024年秋季学期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024-06-11 16:25     来源:七星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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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指导思想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桂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4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基教[2024]24号市教基教[2024]11)和桂林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规范[2020]4)精神,结合我区实际,贯彻落实本地户籍学生入学以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家庭实际住地址为依据,以“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为原则,外来人员随迁子女以“统筹安排,相对就近”为原则的精神,确保2024年全区小学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工作原则

坚持“三严格三公开”原则,即严格招生办法、严格招生程序、严格招生纪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组织机构

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招生工作的决策和组织实施。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长:李义生(区委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王勋键(区委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局副局长)

        冯嘉莉(区教育局副局长)

        教研室主任、区教育局挂职副局长)

员:黄慧云   毛婧云   各小学校长

四、招生办法

㈠招生范围

各小学招收2018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学区生及符合政策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具体包括外来人员随迁子女、雁山单户子女、驻桂林部队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高层次人员、急需紧缺人才及企业人员子女、港澳台胞华侨子女及外国学生)。

㈡招生时间

详见《2024年秋季学期七星区小学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五、招生程序

制定计划。下达招生计划,印制招生表册。

宣传发动。组织召开工作部署会、培训会,通过张贴招生简章印发招生宣传资料、设立招生咨询热线、充分利用电子屏、宣传板报、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

网上信息登记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同步信息登记、同步报名、同步录取。适龄儿童少年在法定监护人的指导下自愿选择公办或民办学校报名,但不能同时兼报两类学校。义务教育学校统一通过市教育局指定的招生入学电子平台接受招生范围内的学生网上报名信息登记义务教育学校进行网上初审。

调查核实。①报名当日,本校他校材料审核员分别审核报名学生证明原件,确保学生提交的证明材料齐全、规范、信息准确,并签字确认。②学校组织老师入户、入社区、入单位实地核实,确保学生信息与实际情况吻合并核查是否有重读一年级情况。③区教育局核查全区小学预录新生中是否有不足龄生、一生报多校以及跨区择校。                                                                

录取。对符合就读条件的学生公布录取名单及发放入学通知书。

六、招生要求

㈠加强政策宣传。各小学要按照今年招生工作日程的安排,积极宣传招生政策。统一于613日起在校园大门、宣传栏、校园网站等处公布本校招收学生的入学条件、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招生范围、提交材料、注意事项等,要通过设立咨询电话、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充分利用电子屏、宣传板报、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

㈡增强服务意识。一要成立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二要正面宣传,正确引导,做好招生政策的解读工作;三要在报名当天设立咨询接待处、等待休息处和材料审核处。咨询接待处要根据学生性质,引导其到相应等待休息处等待报名登记,对有疑问的家长,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等待休息处要摆放桌椅、电视、提供饮用水,摆放宣传展板等,让前来报名的家长和学生休息,要安排工作人员维持秩序并引导家长和学生进入相应的报名登记处;材料审核处要按照要求审核学生就读材料并录入学生信息。

确保招生秩序各小学在报名登记的当天,要加强校园周边及校园内环境管理:一要做好环境管理工作,科学设置进入校园路线,周密做好错时计划,避免人员扎堆聚集。做好清洁消毒工作,不留卫生死角。二是设置安保人员,加强人员进出的有序管理,参加报名的学生只能由一名监护人陪同步行进入学校,避免人员进出拥挤、踩踏、车辆乱停乱放现象;要设置引导人员,要按照教育局统一要求,合理安排报名环节,从学生和家长进入校门起,到咨询接待处、到休息等待处,到材料审核处,整个报名环节都要安排引导人员进行引导,确保报名登记有序进行。避免出现在校门口审核材料、先报学区生后报外来人员子女、家长及学生等候时间过长、在报名窗口滞留等现象。要设置校内巡视人员,加强校园内的巡视,禁止校园内未成年人攀爬、追逐打闹、破坏校园设施设备等行为出现;要设置保洁人员,做好卫生保洁工作,禁止在校园内乱丢果皮纸屑、饭盒等;要积极加强与公安、综治部门的联系,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综合管理,避免在校园周边出现发放宣传单、午托班资料、摆地摊等现象。

㈣严格审核材料。报名当日,材料审核处的工作人员要各负其责,严格按要求审核新生报名材料:本校审核人负责审核报名新生是否为本校招生范围学生,他校审核人负责审核报名材料是否齐全、规范,经方审核签字确认后学生报名成功。

㈤做好资料留存。在招生工作中,各小学对于招生工作的重要环节(宣传发动、本校招生工作部署、培训;报名当天的情况;后期家访、发放录取通知书等),要注意留存相关的视频、图片资料。报名过后统一上交至区教育局。

七、招生纪律

㈠全区各小学必须按照区教育局的统一部署,严格按照今年招生工作日程开展工作。不得出现提前招生、提前结束报名、提前公布录取名单、提前发放入学通知书、不按时报送招生表册现象。

各小学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控制班额,不得突破招生计划,不得将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文化课考试结果、培训证书以及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参考或依据,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共建费”等,不得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口头承诺或签订录取承诺书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不得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测试面试等,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特长班、尖子班等,以此名义掐尖招生,不得违规跨区域招生,以借读、挂靠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并进行乱收费,不得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如因对生源估计不准等原因确需扩大班额,必须报区教育局批准后再予以实施。

各小学不得以任何借口拒收本学区范围内或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的适龄儿童入学。学位已满,确实无法接收学生,对符合就读条件的学生,先予以登记并及时向区教育局汇报,由区教育局统筹调配。

㈣各小学必须按照区教育局统一下发的招生表册进行报名、录入、汇总、上报、录取工作。新生信息必须完整、准确、规范。凡出现随意更改招生表册、录入粗心大意造成新生信息缺失、错误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㈤对报名学生的信息要确保真实。对提交的就读证明,各小学和区教育局工作人员要严格审核;对学生实际家庭住址、外来人员就业的单位、学生是否已就读小学等基本情况要核查清楚,杜绝弄虚作假现象,经查实弄虚作假的一律不予安排就读。

㈥各校不能对未获得录取通知书的适龄儿童进行新生培训。

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实行学校负责制,各小学要尽量将矛盾在学校内化解。对招生上访、投诉事件,区教育局将进行登记。因学校管理不到位、工作人员业务不精通、工作态度恶劣等原因造成的家长上访、投诉事件,将予以全区通报。

㈧对违反招生纪律的,我局将视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或者纪律处分。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教育局

2024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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