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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乡直各部门:
为推进社会救助事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社会救助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全面提高便民、惠民服务水平,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广西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管理权限清单(第一批)>的通知》(桂编办发〔2019〕195号)及《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星区社会救助事项管理权限下放乡级政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星政办发〔2020〕5号)要求,七星区民政局2020年起将社会救助事项管理权限下放到各乡办。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社会救助评议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黎玲杉 副乡长(提名)
副 组 长:林 炜 民政办主任
成 员:邹 蓉 社保所工作人员
廖扬海 信访办工作人员
谭 挥 民政办工作人员
廉 华 民政办工作人员
蒋洪剑 民政办工作人员
莫志军 岩前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韦 军 岩前村委民政工作人员
熊晓英 西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邓诚建 西南村委民政工作人员
秦勇喜 合心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秦贱生 合心村委民政工作人员
蒋益德 丫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邓冬林 丫吉村委民政工作人员
熊桂强 湖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秦国林 湖塘村委民政工作人员
李 明 龙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莫文才 龙门村委民政工作人员
卫永林 卫家渡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王俊才 卫家渡村委民政工作人员
雍黄智 新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扬琨 新建村委民政工作人员
评议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104民政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林炜兼任,成员由谭挥、廉华、蒋洪剑组成。办公室负责社会救助评议工作的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统筹协调相关事宜,汇总上报相关材料。
桂林市七星区朝阳乡人民政府
2021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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