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区长活动日历 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栏目 > 历史归档 > 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 疫情防控政策依据

桂林市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施方案

2020-06-29 10:50     来源:七星区卫生健康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今年髙考的决策部署,根据

《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西2020年普通 髙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教考试〔2020〕2号)要求,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 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好我市2020年髙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组考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一)完善工作机制。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的统一领导下,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强化政治担当,严格落实主体 责任,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卫生健康部门、招生考试机构、疾控 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职责任务,狠抓关键环节,层层压实责任,研 7月初新冠肺炎疫情情况,统筹做好髙考疫情防控和组考工作。

(二)强化协调和衔接沟通。卫生健康部门按照新冠肺炎疫 情防控技术标准指导考点考场做好防疫措施和开展培训;教育、卫生健康、公安、保密等相关部门开展考点卫生防疫和考试安全 联合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建立健全健康管理机制

(一)对所有考生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所有考生在考前14天 申领“广西健康码”,进行连续14天的健康监测,并每日登记, 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按规定及时就医。持“广西 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髙风险地区的考生, 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异地返回考生按照属地 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考前第14 天和考前第3天,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对所有考生进 行健康状态数据筛查(如可将考生报名库与相关部门的病例库、 活动轨迹记录等进行比对)。凡筛查发现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 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和上述要求 进行处理。

(二)对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 诊病例密切接触者考生进行专业评估。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 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经卫生健 康部门进行专业评估,招生考试机构会同卫生健康部门根据相关 人员的身体状况和传播风险,综合研判是否可以在隔离或救治场 所安排其参加考试。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 能的发热患者,经卫生健康部门进行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 招生考试机构依据评估建议,综合研判其是否可以正常参加考试。

(三)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状况监测。考试工作人 员所在学校在考前14天要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进行每日体温测量、 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报告教育行政部门,出现身 体异常的要及时诊疗,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与考试工 作。

、保障防疫物资储备及人员配备

(一)加强经费支撑保障。安排足额经费,确保组考工作中 所需的组考防疫经费、必需的设施设备、物资物品等充足到位。 物资储备包括速干手消毒剂、含氯消毒剂、季铵盐类消毒剂、口 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洗手液、 手持式体温检测仪、水银体温计等。各考点按每人每半天1支的 标准为考试工作人员配备口罩,并为考生准备一定数量的备用口 罩(原则上考生口罩自备)。

(二)完善考点防疫工作职责。考点增设一名副主考(由当 地卫生健康部门安排)专职负责涉疫常规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 市区确定考点后,参照复学检查,疾控和卫监各派一半的人员; 完善考点内、考场内防疫工作流程和处置流程。增加备用监考员, 以便替换考试中因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不能承担监考任 务的监考员。配备具备防疫条件的监考员和工作人员,用于监考 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配备卫生消杀人员,负责考点考场消 杀工作。

、科学布置考点考场

(一)科学设置入场线路。各考点科学设置入场路线,涉考 人员进入考点和考场时严格控制入场速度,加大人员间距,防止 人员拥挤。考点周边设立警戒线,扩大警戒区域范围,仅限考生 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劝导考生家长送考后,不得在考点门口聚 集。

(二)设置体温检测点。各考点在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进入 考点的入口处设体温检测点,检测点设立多条体温检测通道,对 所有进入考点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同时,设置凉棚和体温异常者 复检室等,供待检人员做受检准备以及检测不合格人员短时休息 调整使用。

(三)准备备用隔离考场。各考点在配齐配足备用考场的同 时,设置一定数量相对独立的备用隔离考场,用于安排出现发热、 咳嗽等呼吸道症状且经防疫评估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隔离考 试。每10个普通考场设1个备用隔离考场(每考点不得少于3个)。 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 试。备用隔离考场原则上须一人一间。当备用隔离考场不够用时, 在不影响考生正常考试的情况下,经综合研判风险后,可采取最 前排、最后排或四角排位的方式多人共用一间(最多不超过4人)。

(四)做好考场编排工作。市招生考试院做好疫情防控下的 考场编排工作,做好非本考区就读考生统计,在校生与非本考区 就读考生分开编排,将非本考区就读考生安排在不同楼栋(层) 的考场,使用不同通道入场,避免接触。考点在考场布置中,严 格遵循安全距离标准,考生座位间隔原则上不得小于1米。

、切实做好考点考场清洁消杀和通风降温

(一)消杀范围及内容。各考点严格按照国家及自治区新冠 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考前一周每日开展校园环境卫生全面清洁, 封闭考场前,进行一次彻底的预防性消毒,加强考试场所等重点 区域的保洁和消毒,对讲台、课桌椅、门窗把手、开关等髙频接 触的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并做好记录。

    (二)考场通风及降温要求。每场考试前,要做好考试场所 的开窗通风工作,如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 证充足的新风输入,确保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考生入场后, 应开门开窗保持考场通风良好。每场考试结束后,及时对考务办 公室和考场等场所进行消毒。在温度适宜的条件下,考点的考务 办公室和考场可以保持自然通风,也可以采用电风扇等设备加强 通风,电风扇在使用前进行清洗。

认真开展考前疫情防控培训

市招生考试院及各考点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将防疫知识和技能、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内容纳入考务工 作培训中,在考前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和考试安全 培训,确保每位考试工作人员掌握疫情防护要求,掌握口罩、手 持式体温检测仪、水银体温计等防疫物资操作使用流程,熟悉疫 情应急处置流程和疫情信息处置工作,提髙疫情防控水平和安全 保障能力,确保考试各项工作安全、顺利进行。

严格落实考试全过程防疫措施

(一)考生赴考。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提醒 考生赴考点出行时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 外科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如考生乘坐 私家车、步行、骑自行车赴考点途中,可不必佩戴口罩。如考生 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考点,提前预约车辆,乘坐时在后排落座 并全程佩戴口罩,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如考生乘坐公共交 通工具赴考点,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 生。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 全距离。如考生乘坐班车赴考点,宜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开窗通 风、分散就座,途中避免在车上饮食和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下车 后做好手卫生。

(二)接受体温测量。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和考生进入考点时 要佩戴口罩,除必须接受身份识别和验证外,还必须接受体温测 量,体温低于37.3笆方可进入考点。体温貝37.3笆的人员要经专 业综合评估,视考生情况安排到考点备用考场、备用隔离考场或 隔离点或救治场所参加考试,评估后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试工作 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

(三)加强个人防护。低风险地区的考生进入普通考场就座 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非低风险地区、备用隔离考场的 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普通考场监考员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 口罩,备用隔离考场的监考员及工作人员需穿戴工作服、医用防 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必要时可穿戴防护服。

(四)考试过程中异常情况处置。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 呼吸道症状,由考点当地卫生健康部门专业人员进行个案研判, 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考生 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未出考点)所耽误的时间,经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批准后予以补齐。当科目考试结束时,由负责 研判的专业人员当场简要向所有考生进行解释和说明,避免其他 考生恐慌。

(五)考试结束。考生散场时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 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考点安排各考场错峰离场。监考员在 考务办公室有序交接考试材料,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在备 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试卷、答卷、草稿纸、物品等应在卫生 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指导下,按照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要求,单独记录、封装并上报。待考生核酸检测结果明确后,再 对保存的考生答卷等进行分类处理。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的,按正常流程处理;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的,采用不影响答卷字迹的方式 消毒,消毒后按正常流程处理。消毒处理过程中工作人员应穿戴 工作服、医用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等,同时做好手卫生。

八、严格落实试卷运送保管环节防疫措施

加强对试卷运送车辆、试卷保管场所的彻底消毒,试卷保密 室存放试卷前采用风扇等设备加强机械通风。工作人员领取试卷 前需要在外住宿和餐饮的,选择卫生条件达标的宾馆和饭店,采 用分餐制用餐。试卷进入保密室后,试卷安保人员每天监测健康 状况并作好记录,并在疾控机构指导下做好其他防疫工作。

九、加强宣传服务及心理干预和疏导

(一)强化教育宣传引导。市招生考试院和教育行政部门组 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考试防疫教育,向考生讲解考点防疫措施、安 检程序、个人防护注意事项等,确保考生充分知晓、掌握考试及 有关防疫要求。做好考生进出考点考场的引导工作,提醒考生在 赴考途中和考后离场时应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工作。保持 安全有效距离,避免人员聚集,有序进出考点考场。

(二)加强心理干预和疏导。组织学校对考生心理情况进行 全面排查,密切关注髙考考生心理健康,设立心理辅导室,配备 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公布心理援助热线电话,畅通考 生咨询通道,同时加强家校联系,及时与家长进行沟通,引导考 生调节应考引发的焦虑和紧张情绪,加强心理辅导干预,及时疏 导负面情绪,营造暖心的考试氛围。

十、完善疫情应急处置措施

(一)完善应急工作机制。市招生考试院结合我市实际,成 立包括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单位在内的新冠肺 炎疫情防控常态下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应急 预案,负责涉疫突发事件处置,做到制度完善,责任到人。

(二)妥善处置突发疫情。增设疫情应急疏散通道,并组织 开展入场体温检测、突发异常情况处置在内的全过程模拟演练, 应对突发疫情时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考试 期间如发现有考生或工作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及 时隔离并安排就近就医。发现确诊病例的考点,应立即启动应急 预案并即时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六版)》要求进 行报告;积极配合做好流行病学调查,以考场为单位,确定防控 管理场所,排查甄别密切接触人员,严格采取消毒隔离等针对性 防控措施,切实保障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不发生 疫情扩散、试题泄露和考卷丢失、被盗等恶性事件,以保证考试 平稳顺利实施。

附件:广西2020年普通髙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标准

附件

广西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考试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标准

—、高考开考前

1. 有关学校考前14天要每日掌握涉考人员健康情况,要求考 生申领“广西健康码",向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报告,实行“日报告"

“零报告”制度。

    2. 考点对考试工作人员开展防控制度、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 识和技能培训。

3. 考点要进行彻底清洁,对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 教室开窗通风。

4. 所有外出的涉考人员,最好采取步行、自行车、私家车方式,如乘坐公共交通或校车时应注意个人防护,不与他人交谈, 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 物品。外出归来及时洗手。

5. 考点做好速干手消毒剂、含氯消毒剂、季铵盐类消毒剂、 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手套、洗手 液、手持式体温检测仪、水银体温计等防控物资的储备。考点要 确保洗手设施运行正常,并备有洗手液(免洗洗手液)、酒精、速 干手消毒剂等。洗手台面、水龙头、坐便器内外及其坐垫和按钮, 厕所蹲坑等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擦拭或 喷雾消毒,作用30分钟后,再用清水洗净;地面使用含氯消毒剂

(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用拖布湿式拖拭,作用30分钟后, 再用清水洗净。妥善保管消毒剂,要求标识明确,避免误食或灼伤。

    6.考点设立相对独立的备用隔离考场,用于出现发热、咳嗽 等呼吸道症状且经防疫评估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考生隔离考试。 备用隔离考场应选择通风良好、相对独立的教室,并设置专用防 疫特殊通道,桌椅表面光滑易于清洁。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如出 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由专业人员及时做好考场的 终末消毒。其他情况,隔离考场可按如下方式进行消毒:加强对 门把手、桌椅等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 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或用有效的消毒湿巾擦拭。

    7.各考点学校要制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制度明确, 责任到人,并进行培训、演练。校长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二、高考开考时

    8.各考点要对考务办公室和考场等场所每天使用消毒水进行 消毒,地面和公共区域设施可使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250mg/L -500mg/L)拖拭,作用30分钟后用清水拖拭干净,在每次考生 进入考场之前都要进行一次消毒。讲台、课桌椅、窗台、角橱、 门窗把手、开关等髙频接触的部位可用有效氯250mg/L-500mg/L 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每天一次。 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由 专业人员及时做好考场的终末消毒。其他情况,隔离考场可按如 下方式进行消毒:加强对门把手、桌椅等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 每科考试后,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或用 有效的消毒湿巾擦拭。

9.考点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 口罩。食堂实行错峰就餐,开餐前半小时完成就餐区域桌椅、地 面消毒,并通风换气,就餐排队时与他人保持1米距离,应遵循 分时、错峰、单向就餐的原则,避免扎堆就餐、面对面就餐,避 免交谈。餐前餐后必须洗手。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重复 使用的餐(饮)具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做好食品留样,专人 管理,严格执行消毒时间、程序,制定就餐、消毒等管理台账。 工作人员应穿着定期洗涤、消毒的工作服,并保持工作服清洁。 清洁消毒人员在配制和使用化学消毒剂时,应做好个人防护。

    10.各考点要在考点入口处设置体温检测防控点,检测点设立 多条体温检测通道,同时,设置凉棚和体温异常者复检室等,供 待检人员做受检准备以及检测不合格人员短时休息调整使用。所 有考试工作人员和考生进入考点时要佩戴口罩,除必须接受身份 识别和验证外,还必须接受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笆方可进入 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 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须经有关卫生健康部门进行专 业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 提下,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 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和组织考试工作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 条件的,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 同考场考试。

    11.涉考人员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公用物品后、接触污染物 品后均要洗手。洗手时应采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按照正 确洗手法彻底洗净双手,也可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考点 在洗手间应配备洗手液,并在显著位置放置免洗洗手液,供涉考 人员使用。

    12.考点要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做到日产日清。日常使用废弃 口罩按生活垃圾处理。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和消毒工作,可 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定期对其进行消毒处理。

    13.普通考场可以使用分体空调或中央空调,备用隔离考场应 使用分体空调,并严格按照《夏季空调运行管理与使用指引(修订 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74号)要求使用管理。对出现 过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考场,应在当地卫生健康部门、 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对空调卫生状况进行评估,合格后方可启用; 不合格的集中空调,建议参照WS/T 396-2012《公共场所集中空调 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进行清洗消毒。空调使用期间,普通考 场如使用分体空调,使用过程中门窗不要完全闭合,宜每场考试 结束后(运行2〜3小时)通风换气约20〜30分钟;如使用集中 空调通风系统,应保证通风系统正常,供风安全,以最大新风量 运行,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使用分体 空调的备用隔离考场应保持考场开门开窗通风。

三、出现疑似感染症状应急处置

    14.考前14天考试工作人员如出现发热(腋下体温N37. 3度, 下同)、咳嗽、乏力等症状的,应安排其及时就近就医,并将医院 诊断结果一并向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报告,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 的不得参与考试工作。考试工作人员进入考点时或在监考过程中 如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当立即停止工作,主动将情 况及时报告考点主考,由主考通知驻考点医务人员对其健康状况 进行检查评估后按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同时,启用备用人员接替 其工作。

    15.考前14天考生如出现发热(腋下体温N37.3度,下同)、 咳嗽、乏力等症状的,应安排其及时就近就医,并将医院诊断结 果一并向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报告。考生在进入考点时如出现发热、 咳嗽等呼吸道症状,须经卫生健康部门进行专业评估,教育行政 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依据专业评估建议,凡不具备正常考试条件 的,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如出现上述 症状的,应及时向监考员报告,由监考员通过流动监考员将情况 及时报告考点主考,由主考通知驻考点医务人员到考场对考生健 康状况进行评估,综合研判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 责带至备用隔离考场继续参加考试。

    16.涉考人员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应立即按照《新型 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六版)》要求进行报告,并配合相关部 门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