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2022年上级下达的民生资金2233.68万元,本级配套资金260.35万元,共计2494.03万元,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资金支出2123.69万元。
主要用于城乡低保、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孤儿基本生活补贴、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和残疾人两项补贴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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