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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我局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一、抽检总体情况
本次抽检共200批次样品,涉及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中小型餐馆、小吃店、小作坊、学校食堂等环节,抽取了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方便食品、糖果制品、酒类、蔬菜制品、炒货及坚果制品、蛋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13类食品。其中检验合格195批次,不合格5批次,合格率为97.5%。不合格食品主要为蔬菜制品和食用农产品,涉及重金属污染、农药残留、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等问题。样品信息详见附件1、附件2。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桂林市七星区乐鲜日用百货经营部经营的“油麦菜”,氟虫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化工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桂林市七星区樟木市场秦林金经营的“青椒”,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化工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桂林市七星区翔仔干货经营部经营的“黄花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化工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四)桂林市七星区尹培春香料贸易店经营的“黄花菜”,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化工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五)桂林市七星区东二环路汇东果蔬批发市场阎健经营的“黄花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微谱化工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三、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查处情况
对于抽检中发现不合格食品的单位,我局已组织执法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进行立案调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特此公告。
桂林市七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12日
(公开范围: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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