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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和《桂林市食品安全办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的相关工作要求,现将我局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元旦春节专项抽检以辖区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小作坊、大型餐饮、中央厨房和饮品店为重点场所,以酒类、肉制品、食用油、餐饮食品、糖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节前热销食品为重点品种,共计50批次样品。检验合格50批次,合格率为100%。样品信息详见附件1。
特此公告。
桂林市七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7日
(公开范围: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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