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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侨管发〔2021〕9号 桂林华侨旅游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八桂应急先锋社区响应队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2021-11-04 08:35     来源:桂林华侨旅游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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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区各有关部门、辖区各单位、各村委: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减灾委员会关于印发八桂应急先锋社区响应队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桂减发〔2020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八桂应急先锋社区响应队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桂减办发(2021)4号)、《桂林市七星区关于推进八桂应急先锋社区响应队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为全面推动桂林华侨旅游经济区(以下简称“经济区”)八桂应急先锋社区响应队(以下简称“社区响应队”)建设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明确如下。

一、建设意义

社区(村),是现代社会最基层的组成部分,也是预防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前沿阵地。社区(村)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社区居民(村民)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参与救援,就可以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的损失。因此,加强社区(村)安全防控能力建设,发挥社区(村)响应队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的作用,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至关重要。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应急工作,是保障公共安全、提高社会治理能力的重要抓手。突发事件多数发生在基层,广大群众既是突发事件的受害者,也是应对突发事件的主力军。让群众增强公共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掌握自救互救的实际技能,对基层快速地处置突发事件、很好地保障群众自身安全至关重要,对推动基层应急管理、形成全社会共同应对突发事件的良好局面意义重大。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应急能力建设重要论述,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完善体系、优化工作机制,补短板、强弱项,用3年时间,集中财力物力人力,深入推动“八桂应急先锋社区响应队”这一品牌建设,充分发挥其模范和辐射作用,为延伸发展社区(村)辖区内各类应急志愿者队伍,不断提升社区(村)一线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能力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打下坚实基础。

三、建设目标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八桂应急先锋社区响应队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桂减办发(2021)4号)文件精神,3年时间从组织建设、技能培训、救援实施、政策扶持、评估考核等方面统筹协调和推进,实现社区(村)响应队经济区农场场部及3个行政村全覆盖。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多样、发展有序、充满活力的社区(村)响应队体系和应对自然灾害和灾害事故的基层主力军,充分发挥社区(村)响应队在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筑牢防灾减灾救灾人民防线。

四、建设标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八桂应急先锋社区响应队建设指导意见》(桂减发(2020)2号)、《社区应急响应队建设管理规范》(试行)相关要求,结合经济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五、建设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社区(村)响应队伍建设主体责任。

经济区组织实施社区(村)响应队伍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明确行动目标和保障措施,把社区(村)响应队伍建设纳入本地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统筹范围,统一规划,统一组织实施,从组织建设、技能培训、救援实施、政策扶持、评估考核等方面统筹协调和推进,把社区(村)应队伍建设成为重要有生力量。经济区应急管理办公室要承担业务指导和推动华侨农场及各行政村响应队伍建设的责任。经济区要承担社区(村)响应队伍建设主体责任。自治区已将社区(村)响应队伍建设的目标考核列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二)完善组织体系,提高社区(村)响应队伍组织化程度。

经济区应急管理部门在(村)响应队伍建设中起牵头抓总的作用,加强对社区(村)响应队伍的领导,从装备保障、业务指导等各个方面给予支持。

推进社区(村)响应队伍规范化建设,建立一套高效完善的社区(村)响应队管理机制,促进社区(村)响应队伍专业化、标准化、精细化发展。严把社区(村)响应队伍“入门”关,队员由社区(村)工作人员(网格员)退役军人、退出消防员辖区单位工作人员、社区医疗服务中心人员、其他志愿者等组成,以及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社会血量组成,人员20人以上。有序地推进社区(村)响应队建设下移一线,进入农场居民区和自然(或村民小组)。各村委经济区的指导下健全社区(村)响应队伍的各种规章制度,包括组织章程、队员守则、培训演练、考核与评价等。经济区对社区(村)响应队伍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建立组织指挥系统,开展服务时长登记,开展考勤考评活动,落实基本的救援装备,定期组织开展评比表彰活动,促进社区(村)响应队伍不断发展壮大。

(三)健全培训制度,提高社区(村)响应队伍素质与应急技能。

建立社区(村)响应队伍培训制度。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和制定培训计划,开发适合本地实际、行之有效的标准化培训课程,确保培训工作的质量;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应急培训,提高应急培训工作的整体水平。充分发挥社区(村)等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学校的作用,建立群防群治队伍体系,开展形式多样的应急科普宣教和辅助演练等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救灾的能力。

(三)加强服务保障,完善社区(村)响应队伍保障和激励机制。

1.健全社区(村)响应队伍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社区(村)响应队伍经费支持力度,争取把社区(村)响应队伍建设经费纳入级财政预算。2.健全社区(村)响应队伍的装备保障机制。把社区(村)响应队伍的装备保障纳入预算,对依法注册登记、活动规范、运转有力的社区(村)响应队伍给予基本的装备扶持。3.健全社区(村)响应队伍的法律保障机制。自治区即将出台《社区(村)应急响应队建设管理规范》,围绕社区(村)响应队伍的法律定位、组织体系、志愿服务、培训与演练、激励与保障等方面制定具体的规范,让社区(村)响应队伍参与应急救援相关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为社区(村)响应队伍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规范和指导。4.健全社区(村)响应队伍的激励保障措施。将社区(村)响应队建设纳入“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村)”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村)”的考核内容。对在推进社区(村)响应队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社区(村)给予适当经费支持,并在通报表扬;5.建立社区(村)响应队伍的保险制度。为队员购买必要的意外伤害保险,减少队员从事志愿服务的后顾之忧。

(五)加大宣传报道,营造社区(村)响应队伍建设良好氛围。

加大对社区(村)响应队伍的宣传报道力度。在本地区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主流媒介对社区(村)响应队建设和应急救援活动进行宣传报道,通过系列报道、专题访谈等多种形式,增加社区(村)响应队在当地的曝光率;开展推优活动,拓展影响渠道。积极参加自治区重点举办两个群众广泛参与、能引起社会关注的活动,一是参加广西“十佳”社区(村)响应队伍评比活动,在全区自下而上推荐优秀社区(村)响应队伍,评比产生广西“十佳”社区(村)响应队伍,宣传讲述社区(村)响应队伍热心参与公益活动特别是参加应急救援的故事。二是参加社区(村)响应队伍短视频公益广告大赛,发动经济区内外文化传媒界创作社区(村)响应队伍形象,展示社区(村)响应队伍培训和救援场景,演示各种应急救援方法和技能,进一步提高社区(村)响应队伍的知名度,增加公众的应急救援知识。

(六)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社区(村)响应队伍建设效果。

经济区每年结合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综合考核工作,组织1次督导检查,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建设合力,全面提升社区(村)响应队参与应急管理工作的质量效益。

六、建设进度

20215月至20245月,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15月)。自治区召开全区社区(村)响应队建设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启动全面开展社区(村)响应队建设三年行动。经济区减灾制定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对开展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经济区制定三年行动计划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

(二)全面启动(2021612月)。经济区要按照行动计划要求,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目标,落实责任。2021经济区至少50%的社区(村)完成社区(村)响应队组建并达到相关建设标准,建设工作取得初步成效。(该项工作已纳入年度对农场党委和各村支部的绩效考核)

(三)稳步推进(20221月至12月)。经济区要在2021年全面启动建设的基础上,加强组织协调和督查,破解难题、及时纠偏、巩固提高,确保建设工作顺利进行。2022经济区至少80%的社区(村)完成社区(村)响应队组建并达到相关建设标准,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决战决胜(20231月至12月)。经济区要进一步集中力量,再接再厉,全力以赴打好攻坚战,确保实现三年行动计划。2023经济区100%的社区(村)完成社区响应队组建并达到相关建设标准,建设工作取得圆满成效。

(五)总结经验(20246月前)。经济区分年度总结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情况,并报送区减灾办公室。



附:桂林华侨旅游经济区绩效考核指标分配表

桂林华侨旅游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2021113


附件                   桂林华侨旅游经济区绩效考核指标分配表

单位名称

所辖社区

(数量)

2021年完成数量(50%)

2022年完成数量(30%)

2023年完成数量(20%)

备注

华侨旅游经济区

4

2

2

0








公开方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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