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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乡、各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区直各部门,区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桂林市关于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安排部署,现就我区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桂林市关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开展全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摸清全区自然灾害风险底数,做到边排查、边监测、边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自然灾害,大力提升综合防灾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区安全稳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目标及任务
(一)总体目标。通过组织开展我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全面摸清我区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我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二)主要任务。在全区开展自然灾害风险拉网式全面排查,做到“五个全覆盖”,即所有乡(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有人员居住的地方排查全覆盖、生产经营单位排查全覆盖、社会单位排查全覆盖、地质灾害隐患点等灾害高风险点排查全覆盖、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措施准备排查全覆盖。开展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洪涝灾害、森林火灾等风险要素全面调查,对重点隐患进行调查与评估,查明区域抗灾能力,建立分类型、分区域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数据库;修订主要灾种区划,编制综合风险区划图和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
三、普查总体部署
(一) 普查范围和对象。本次普查覆盖七星区行政辖区,普查对象包括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七星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乡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和居委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
(二)普查内容。根据七星区自然灾害种类分布、影响程度和特征,本次普查涉及的自然灾害类型主要有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等。
(三)普查时间。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按照国家、自治区和桂林市统一安排部署,七星区普查总体分两个阶段实施:
1.普查前期准备与试点阶段(2020年)。建立区本级普查工作机制和工作团队,编制普查实施方案,落实普查工作人员和队伍,开展普查培训,组织开展普查试点。
2.全面调查阶段(2021—2022年)。统筹开展全区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和灾害风险评估,分级编制全区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汇总七星区普查成果并上报桂林市有关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级成立桂林市七星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普查小组”),普查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区灾害普查工作,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武军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彭斌兼任。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研究制定普查方案,组建工作专班,做好本行业本领域的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乡(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要认真落实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主体责任,实行政府主要领导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分析本系统、本单位自然灾害防治形势,细化制定工作方案,切实组织好本系统、本单位的普查工作。要强化各乡(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和村(社区)的普查责任,要把自然灾害风险普查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入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全面建立普查风险台账,科学制定防控措施,确保防控到位;各社会单位要结合自身灾害风险特点,深入细致开展排查整治等工作。
(三)依法依规普查。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国务院普查条例》《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自治区、桂林市关于自然灾害普查的工作要求,深入扎实、严谨细致、依法依规开展灾害风险普查工作,真正把普查工作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和各个层面纳入法治轨道,确保高质量高水平完成自然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各项任务。
(四)推进成果应用。要系统性地将普查工作成果转化为风险防控工作措施,“一对一”定人、定责、明确时限,坚决做好风险管控工作,严防各类自然灾害特别是重特大灾害发生,要强化数据共享,建立共享目录,建设集成系统,多部门齐心协力做好灾害防治工作。要把普查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巩固自然灾害风险防范长效机制。
(五)强化保障措施。各乡(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做好普查工作的保障。认真做好普查数据和信息统计报送工作。要建立落实周调度和周报告制度,各乡(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有关部门每周五向全区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周普查工作开展情况,区财政局要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及时安排普查工作所需经费和治理经费,确保普查工作有序开展;区发展改革局要加强对普查工作的项目统筹整合;区统计局要加强对普查工作的指导帮助,确保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六)加强信息宣传。各乡(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作用,深入宣传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引导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到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中来,切实发挥人民群众强大力量,为深入做好普查工作筑牢坚实群众基础。要扎实做好信息工作,各乡(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反映工作情况、介绍工作经验,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编印工作简报等方式积极推广运用好经验、好做法,切实推动全区普查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七)开展督促检查。区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将建立督导工作机制,制定督导工作计划,经常性开展督导检查,全面掌握工作进展,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普查工作取得实效。要强化追责问责,对因普查不深入、不到位,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形成强大威慑。
附件:桂林市七星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桂林市七星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9日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