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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2年第五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和公示公告工作的通知

2022-07-15 18:30     来源:桂林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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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乡村振兴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五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桂整合〔202227号)文件要求,各县(市、区)乡村振兴局要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5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振兴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细则的通知》(桂财规〔20213号)的规定,在资金文件下达20日内做好资金分配方案(要落实到具体项目)并报人民政府批复,县级人民政府在收到请示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审议完毕,同时做好公告公示工作。请于2022816日前将2022年第五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请示、政府批复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报至市乡村振兴局项目科邮箱。

未尽事宜,请与市乡村振兴局项目科联系,联系人:姚荣国,联系电话:2848441,邮箱:zxjxmk@guilin.gov.cn


桂林市乡村振兴局

2022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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