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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市派定点扶贫单位,中央、自治区驻桂林定点扶贫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开展好我市2020年扶贫日系列活动,现将《桂林市2020年扶贫日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桂林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年9月30日
桂林市2020年扶贫日活动方案
2020年10月17日是我国第7个扶贫日,也是第28个国际消除贫困日。组织开展好扶贫日系列活动,对于进一步动员和凝聚全社会力量,助推脱贫攻坚具有重要意义。为开展好我市扶贫日活动,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围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通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多形式的扶贫日系列活动,加强脱贫攻坚正面宣传,充分展示党的十八大以来扶贫成就经验,讲好扶贫故事,传播扶贫好声音,动员社会各界参与脱贫攻坚,进一步鼓舞士气,为收官之年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凝聚力量、营造氛围。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坚持政府在脱贫攻坚中的主导作用,加强政策引领和舆论宣传,广泛动员各定点扶贫单位、各类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积极参与扶贫日活动,提升粤桂扶贫协作和区内对口帮扶水平,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的大扶贫格局。
(二)协同联动。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全市性重要活动,各地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开展特色鲜明、丰富多彩的活动。市层面与县(市、区)层面和各行业部门的活动相互补充、相互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部门互动、协同推动的工作合力和舆论声势。
(三)正面宣传。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广泛宣传我市脱贫攻坚中涌现的模范人物和先进典型,全面介绍我市脱贫攻坚形势任务、帮扶政策和减贫成效,同时面向全国、全区学习交流减贫经验。
(四)注重实效。活动开展过程中,严格遵照有关规定,坚持节俭务实、公开透明、讲究实效的原则,避免工作流于形式,确保各项活动有序有效开展,达到预期目标。
(五)广泛参与。创新思路,搭建平台,激励广大干部群众保持攻坚势头和工作劲头,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凝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强大合力。
三、活动主题
决胜脱贫攻坚收官之战
四、主要活动
围绕2020年扶贫日活动主题,在10月17日扶贫日期间及前后,市、县层面全面开展系列活动。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主要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一)开展“扶贫日集中宣传周”活动。10月15日至22日,在全市范围开展扶贫日集中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助力脱贫攻坚的良好氛围。围绕扶贫日活动主题,组织市主要媒体记者开展主题采访活动,在桂林日报、桂林广播电视台等市级主流媒体及所属网站、微博、微信平台、新闻客户端等开展集中专题宣传报道,深入、全面、集中总结展示我市脱贫攻坚的艰难历程、典型经验、突出亮点、先进人物、攻坚精神等。根据自治区要求,配合做好全国脱贫攻坚奖获奖代表先进事迹报告会有关工作,开展“我所经历的脱贫攻坚故事”优秀作品征集展示,举办消费扶贫行动成果展示等专题活动,营造更加浓厚的氛围。有门户网站的定点扶贫单位,在宣传周活动期间,通过本单位门户网站发布单位定点扶贫、组织开展扶贫日活动等方面的宣传报道。〔牵头单位:市扶贫办,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市派定点扶贫各有关单位〕
(二)通过中国社会扶贫开展扶贫捐赠活动。在活动期间,通过多层次、多形式的爱心帮扶,有钱出钱、有物出物、有力出力,营造全社会参与脱贫攻坚的浓厚氛围。各级定点扶贫单位要发动党员、干部、职工自愿参与扶贫捐赠活动;桂林警备区政治工作处组织协调驻桂林人民解放军部队、武警部队,市国资委组织下属国有企业,市民政局组织市内注册的基金会、商(协)会,市工商联组织民营企业、个体业者,桂林银监分局、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组织全市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系统参与自愿扶贫捐赠活动。自愿扶贫捐赠活动均通过中国社会扶贫网进行(中国社会扶贫网微信公众号与APP下载的二维码见附件2),捐赠对象为桂林市的贫困户。〔牵头单位:市委统战部、市扶贫办、市工商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桂林警备区政治工作处、市国资委、市民政局、桂林银监分局、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市直、中(区)直驻桂林定点扶贫单位〕
(三)持续开展消费扶贫系列活动。按照桂林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2020年消费扶贫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市扶领办发〔2020〕11号)的要求,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消费扶贫,助力脱贫攻坚。市总工会、商务局、扶贫办于7月至10月组织百万职工参与自治区组织的“抗疫情促消费助脱贫”活动,组织基层工会根据实际情况,购买广西部分扶贫任务重的贫困县的扶贫产品,以此助力贫困地区脱贫攻坚。8月中下旬,参加在广州举办的2020年粤桂扶贫协作消费扶贫对接活动暨第18届广西名特优农产品(广州)交易会。9月,联合市组织开展消费扶贫专柜专项试点活动、消费扶贫专馆推进活动、消费扶贫专区推进活动、“扶贫832”销售平台推进活动、中国农民丰收节金秋消费季活动、“百星百媒千红千村万店万品”广西运动健康消费大行动等消费扶贫月活动。扶贫日期间,组织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展线上、线下消费扶贫行动。开展贫困地区农产品定向直供直销机关、学校、医院、金融机构和企事业单位食堂活动;开展优先选购贫困地区产品活动;各级工会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职工到贫困地区开展工会活动。〔牵头单位:市扶贫办、市供销社;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市直各有关单位〕
(四)开展帮扶对接走访活动。扶贫日活动期间,各级各部门领导要带头深入扶贫联系村开展走访慰问,指导协调解决当地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定点帮扶单位要到所帮扶村开展一次走访、调研、送温暖等扶贫日主题活动,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赴结对帮扶的贫困户家中帮扶走访。各行业部门根据本行业职责,紧紧围绕村级道路畅通、安全饮水、农村电力保障、危房改造、特色产业增收、乡村旅游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助残扶弱、文化科技下乡、贫困村信息化、基层组织建设等工作,牵头组织好本行业、本系统走访活动。帮扶干部要入户向帮扶联系户宣传各项扶贫政策、跟踪惠农政策落实、解决力所能及的问题,同时补充完善《广西脱贫攻坚精准帮扶手册》和广西扶贫APP的相关记录。〔牵头单位:市扶贫办;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市派定点扶贫各有关单位〕
(五)积极参与“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表扬活动。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的系列指示精神,通过表扬先进、树立典型,激励民营企业更加踊跃地参与脱贫攻坚,促进消费扶贫,市工商联、扶贫办积极推荐企业参与2020年广西“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表扬活动。(责任单位:市工商联、扶贫办)
(六)开展行业特色专项扶贫活动。“两不愁三保障”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解决教育、医疗、住房、饮水、就业等突出问题开展相应的扶贫日活动,重点针对突出问题,查原因、寻对策、解难题。其他市直、中(区)直驻桂林各单位结合本单位职能开展扶贫日活动。(牵头单位:市教育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卫生健康委、医保局、扶贫办;责任单位:市派定点扶贫各有关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精心组织。扶贫日活动在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市扶贫办具体负责总体活动方案拟订、沟通协调联络、相关活动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等工作。市直各有关单位按照活动分工开展好相关工作,配合做好各自所负责的重点任务,安排专人负责,制定具体活动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每项活动取得实效。各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本地扶贫日活动的组织领导,保障工作经费,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统筹协调,广泛动员。各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扶贫日系列活动,并于2020年10月9日前将活动方案报市扶贫办备案。各县(市、区)要加强宣传策划,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扶贫日宣传报道,动员贫困地区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唤起创新活力,形成攻坚合力。
(三)管理严格,监督到位。要坚持节俭务实、公开透明、讲求实效的原则开展扶贫日系列活动,加强对各项活动和各类资金的监督管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公布社会各界参与情况和募捐资金情况,接受公众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增强活动感召力和社会公信力。
(四)总结经验,及时报送。各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市派定点扶贫各有关单位要对扶贫日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020年10月2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的书面汇报材料、相关活动图文资料电子板报至市扶贫办。市派定点扶贫各有关桂林单位结合本单位职能自行组织实施的活动,产生了实际成效和正面反响且被写进报送国务院扶贫办总结报告中的,将在年终市派定点扶贫单位扶贫考核时予以加分。
联系人:赵艳峰,联系电话:2848867,材料报送邮箱:glshf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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