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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单位:桂林市医疗保障局七星分局
业务名称:七星区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完善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的通知》(桂医保规[2019]3号)有关政策,为城乡困难群众提供医疗救助材料接收、审核服务。
医疗救助所需材料:
1. 患者低保特困证明(低保证或盖章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 患者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 残疾人证(如有)原件及复印件
4. 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账号清晰可辨认)(住院还需提供)
1. 住院发票原件
2. 桂林市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单原件
3. 如在桂林市外就诊还需其他住院相关材料(出院证明或出院记录、疾病证明、费用清单)原件
(特殊慢性病门诊还需提供)
1. 慢性病门诊发票原件
(基本医保缴费报销还需提供)
1. 缴费凭证(银行或税务局缴款单)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窗口电话:0773-3561947
投诉电话:0773-2826188
办公地址:乘坐6路、9路到七里店路北(创意产业园)下车,往里步行50米到创意大厦,一楼七星区政务服务中心11号医疗保障局七星分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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