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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幼儿园: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预提前下达 2026 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中央和自治区资金的通知》(桂财教〔2025〕85 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 2026 年春季学期学前教育阶段特殊困难群体免保教费补助资金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校要积极开展政策宣传工作,对春季学期新增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真组织开展困难认定及核查工作,学校须在 5 月 29 日前完成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学前子系统)和广西学生精准资助管理系统的信息填报工作,对“全国系统”国家资助中“特殊群体学生未资助情况”名单,要及时填报未资助原因。县(市、区)教育局要同步做好数据填报审核工作。
(二)各地各校在做学生信息对比时,要精准掌握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和广西学生精准资助管理系统数据比对结果,加强对系统遗漏等原因没有比对出的特别困难学生情况进行了解与审查,确保无错助、漏助的情况发生。
(三)根据桂财教〔2025〕85 号文件要求,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不享受特殊群体免保育教育费补助。请各单位在全国系统及广西系统录入时参照去年要求,仅做在校生录入,困难认定填选为“不困难”,在广西系统“备注”和全国系统“特殊群体学生未资助情况”处统一填写“已享受学前一年免学费政策”,不可填报金额,不可录进资助名单。特别注意在全国系统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数与资助名额、发放总人数必须保持一致。
二、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应严格规范学前免保教费项目的申报审核流程、资金发放管理及台账整合归档工作,确保各环节合规有序、有据可查。针对新接手该项目的工作人员,原项目负责人需切实履行传帮带职责,做好工作交接,保障项目工作平稳高效推进。
(二)请市直属幼儿园在 5 月 29 日前,将《广西学前教育免除保教费汇总表(新版)》《幼儿园免保教费确认签名表(新版)》(纸质版和电子版)加盖公章后送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地址:桂 林 市 临 桂 区 致 远 路 2 号 4 楼 党 政 办 公 室 , 邮 箱 :gleduzz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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