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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国卫医政发〔2022〕33号)的规定,县(市、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向社会公示诊所备案信息,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现公示内容如下:
设置单位(个人):桂林颜工坊双美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
备案诊所名称:桂林颜工坊双美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医疗美容诊所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22号彰泰·兰乔圣菲31、14栋2-04号商铺
法定代表人:郭新旺
主要负责人:李馨(原主要负责人:李基仁)
经营性质:营利性
所有制形式:私有
医疗机构代码:PDY00158545030517D2212
诊疗科目:医疗美容科(美容皮肤科)
备案机关:桂林市七星区卫生健康局
备案时间:202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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