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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制定的办法。
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第3号
颁布日期:20030722 实施日期:20030722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03年7月4日自治区第十届人民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三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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