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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及《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七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开展了第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和评审工作,经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公示期2019年4月30日-5月19日)和七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审定,同意将申光宏定为第一批桂林市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现予公布。
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依靠传承人才得以世代相传,为加强传承人的保护意识,获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应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履行代表性传承人的义务,无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七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可以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取消其代表性传承人资格,重新认定该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附:七星区第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2019年5月21日
附件:
七星区第一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
传承人名单
|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项目名称 |
推荐 单位 |
|
1 |
申光宏 |
男 |
汉族 |
1966年1月 |
雕版刻字技艺 |
自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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