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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审计局:
2018年5月22日至2018年10月31日,桂林市审计局对我公司负责的桂林市西站东路项目工程结算进行了审计,并于2018年12月29日出具了审计报告(市审报【2018】59号),现就我公司对审计报告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1、桂林市西站东路项目一标段工程审计核减工程造价9704681.55元。
由施工单位编制的单项工程结算、由项目业主送达市审计局的工程造价为156078464.65元。经市审计局审定的工程结算造价为14637383.1元,审计核减工程结算造价9704681.55元。审计结果已经业主、施工方确认。
2、桂林市西站东路项目二标段工程审计核减工程造价33418878.72元。
由施工单位编制的单项工程结算、由项目业主送达市审计局审计的工程造价为228172198.03元。经市审计局审定的工程结算造价为194753319.31元,审计核减工程造价33418878.72元。审计结果已经业主、施工方确认。
3、桂林市西站东路项目建设工程项目配套电力设施建设工程审计核减工程造价2072910.82元。
由施工单位编制的该单项工程结算、由项目业主送达市审计局审计的工程造价为12601087.89元。经市审计局审定的工程结算造价为10528177.07元,审计核减工程造价2072910.82元。审计结果已经业主、施工方确认。
4、桂林市西站东路项目建设工程项目配套设施用房1#、2#、3#楼工程审计核减工程造价2074462.34元。
由施工单位编制的该单项工程结算、由项目业主送达市审计局审计的工程造价为24809285.6元。经市审计局审定的工程结算造价为22734823.26元,审计核减工程造价2074462.34元。审计结果已经业主、施工方确认。
处理意见:上述1、2、3、4项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结算多计工程款的问题,不符合《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政部、建设部财建【2004】369号)第五条“从事工程价款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平等、诚信的原则,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根据审计署《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审投发【2010】173号)第八条“审计机关应当提高工程造价审计质量,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应当责令建设单位与设计、施工、监理、供货等单位据实结算。”的规定,应与施工单位据实结算工程款。
对以上审计意见,我公司已与施工单位据实按审计结果进行结算。
二、审计建议
1、监理公司和业主要加强对工程结算中计量工作内容的初步审查工作,防止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结算高估冒算造成资金流失。
2、工程结算审计完毕后建议业主核实建设项目投资,及时办理建设项目财务结算。
3、及时筹措建设资金,解决项目资金缺口问题,为支付施工单位的工程结算款提供保障。
三、针对以上审计建议,我公司高度重视,采取了以下措施:
1、严格履行公司2016年4月20日下达的《关于加强公司内部项目管理机制的决定》,采取各种措施加强内部管理,在加强对工程结算中计量工作内容的初步审查工作方面主要做了二点:一是加强工程资料的管理和检查,做到工程资料与工程施工、计量计价、工程款支付同步,加强检查力度,确保工程资料的真实、准确,避免工程资料滞后、工程资料不全,对工程资料不完善、不真实的,严格执行不予计量计价以及进度款支付的程序。二是加强工程结算的内部审核工作,明确分工负责,工程监理和项目部要严格对送审工程量及竣工图进行审核,送合同预算部对结算单价进行初审,消除重大工程量及合同外新增单价的不合理性,再送市财政评审中心或市审计局进行审核。对工程结算送审资料严格把关,对工程决算资料不全的一律要求整改,完善后再送审。通过全过程把关,以防止施工大碗内编制工程结算高估冒算造成的资金流失。
2、建设项目财务决算的工作已于2018年年初陆续进行,预计今年年底可完成,并及时上报审批。
3、资金筹措上,公司及时编制了该项目资金使用计划上报市发改委及市财政局,争取了地方政府专项债用于项目尾款的支付,确保了满足施工单位工程结算尾款的资金需求。
特此报告并公示!
桂林市经济建设投资总公司
2019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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