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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七星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救济渠道和职权公示

2023-03-24 16:25     来源:七星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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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桂林市七星区应急管理局根据要求,现将行政执法有关事项公开如下:

1行政执法主体:桂林市七星区应急管理局。

2执法权限:安全生产类执法。

3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应急管理部(原安监总局)有关安全生产的部门规章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安全生产的地方性法规。

4执法程序:按行政执法有关规定的程序进行执法。

5救济渠道:桂林市应急管理局、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法院。

行政执法主体依据和职权公示网站: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二、行政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法人员2人以上一起执法,并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出示或者佩戴执法证件,公开执法身份。执法完成中出具相应的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

三、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之内公开。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桂林市七星区应急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的形式是执法机关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进行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和送达执行等全过程,并保留相关的记录档案,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有关的执法文书档案要素齐全完整、并进行统一集中储存。

桂林市七星区应急管理局

2023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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