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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中秋、国庆节(以下简称“两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就抓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安全责任
“两节”期间,既是旅游旺季,也是生产经营活动旺季,市民出行旅游和公众活动增多,各行业领域安全防范工作压力相应增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清醒认识当前全区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刻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特殊性和艰巨性,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治责任。要盯紧重点地区、重点部位及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深刻剖析前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等工作落实方面的问题,找准风险隐患,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采取针对性整改治理措施,牢牢守住安全底线,坚决克服松懈麻痹的思想,坚决克服紧一阵松一阵的行为,坚决克服“想不到、管不到、治不到”的管理漏洞,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以守护人民生命安全的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践行“两个维护”。
二、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整治隐患
要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要求,制定严密的安全检查方案和防范处置措施,重点突出危险化学品、消防、建筑施工、道路运输、水上运输、特种设备、旅游景区(点)、油气管线、城市燃气、城市地下管网、学校、仓储、冶金、电力、桥梁、隧道和粉尘等重点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全面强化隐患问题排查整改和安全监管。
(一)危险化学品方面。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督促企业加强门禁管理,对进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的车辆和人员实施资质核查和身份比对,严防无资质车辆和人员进入危险区域,要确保各类消防、安全、环保、应急等设备设施可靠有效,各类罐区、堆垛、物流仓库仓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上岗作业人员要经过安全培训教育并规范作业。
(二)消防方面。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各商场市场、影剧院、博物馆、文物建筑、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福利院、车站、机场、网吧、公园、游乐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单位做好安全自查和隐患整改工作,要深入开展工业园区、科技园区、物流园区等场所和企事业单位内的消防督查检查,对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的单位和场所要严肃处理,对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坚持一律关停,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持续加大对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文博单位以及城中村、群租房、“三合一”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治理,集中整治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安全通道堵塞、消防设施损坏等突出问题。
(三)建筑施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刻吸取近期区内其他地市发生的建筑施工事故教训,根据自治区、市党委、政府和国家关于工程施工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下大力气解决影响工程施工安全的“底线”问题。要迅速开展所有在建工程项目的排查整治活动,全面掌握辖区工程施工项目安全底数,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建档立册。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施工资质、安全防范措施进行逐一排查,对安全资质不符合、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顿,整改后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开工建设。要针对工程施工领域外包队伍管理不到位、层层转包导致管理失控的问题,严格外包队伍管理,严把外包队伍源头关,将外包队伍纳入企业统一安全管理、统一教育培训、统一安全防范,坚决克服因管理不到位、教育培训不到位、不具备上岗条件等因素而导致事故频发多发。
(四)交通运输。要切实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做好交通安全保障工作,加大对交通运输企业、客运车船、旅游包车、长途客车、客货场站、农村山区道路、码头渡口、湖区库区、漓江水域和公共交通等重点车船、重点路段和水域的安全监管,严查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驾、非法载客等各类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特别要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消除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盲区和死角,依法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载客、客货混装、农用车非法载客以及违规冒险行车(船)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要发挥“两客一危”车辆视频动态监控作用,严防车辆无故偏离既定路线和违规驾驶。全力开展交通隐患“大清零”行动,全面整治交通危险路段。要组织铁路沿线安全隐患大排查及站车线安全专项督查,科学调整巡逻防控力量,对重点区段、重点部位实行24小时严密防控,确保重点人(物)“不上路、不肇事、不漏管、不失控”,坚决防止发生危及铁路安全的重特大案(事)件。
(五)旅游及大型活动。旅游部门要对“两节”期间的各类旅游风险加强研判,采取针对性措施做好对旅行社、旅游景区(点)、民居民宿农家乐和漓江等旅游单位和场所的安全监管,确保安全保障措施落实;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涉旅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特别要加强对旅游包车的检查与管理;要针对秋季炎热转凉的季节变化,深入开展旅游安全宣传,普及群众性的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知识,提高广大游客和人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
各类旅游景区(点)要加强游览游乐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维护,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危险区域要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根据规定的接待容量合理安排游览活动,及早制定运力调配和客流疏导方案,加强出游高峰时段景区游客流量的预警预报,人员密集区段和景点要安排专人负责疏导,防止发生危险。
公安机关要加强对节日期间各类大型活动的审批,坚持“谁主办、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原则,督促相关部门和举办单位制定好安全应急预案和安全保障措施,并事先进行演练;要安排足够警力,对广场、游乐场等人员密集和公共活动场所加强巡逻值守、安全防范和应急响应,严防发生拥挤、踩踏等伤亡事故。
(六)特种设备。重点检查机场、车站、商场、医院、办公区域、居民小区、宾馆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电梯、起重机械、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进一步强化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液化石油气及天然气充装站等设施的安全监管检查。
(七)燃气领域。燃气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新奥、港华等燃气经营企业加强场站、管道等设施设备运行安全的巡查与维护,深入推进老旧管道改造和违章占压等隐患治理,强化餐饮等使用燃气的场所和居民用户燃气报警装置执法检查工作。
(八)粉尘涉爆企业。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求相关企业迅速组织专班和专家及时研究整治,对不符合建筑设计规范和安全生产条件,以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作业场所,要立即采取强制手段,坚决依法予以拆除;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粉尘涉爆企业,坚决依法依规处理;对相关证照不全,厂房设置不符合规定区域和距离的企业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改。
(九)其他方面。全面加强对冶金、有色、建材、轻工、机械、纺织、民爆、烟草、食品、涉氨制冷、有限空间、城市地下管网、地下空间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防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有社会影响的事件。要加强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单位的安全监管,督促相关单位在节前全面开展安全检修,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确保正常供应。要加强对重大危险源、重要设施、重点部位的巡查监控,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操作规范到位。
三、严格监管执法,营造安全环境
各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全区安全生产专项行动,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做到安全意识防止打盹、执法监管不留空白,突出事故易发多发的地区、行业领域以及风险高、隐患多的企业,紧盯可能造成重特大事故的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各部门和单位负责人要率先垂范,在“两节”前带队深入基层和一线开展督查和执法,重点是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今年以来挂牌督办及前期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是否落实整改,督促整改到位。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要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要挂牌和跟踪督办,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对逾期不予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产停业,并依法实施关闭。对拒不整改隐患等违法违规行为,该处罚的坚决处罚。同时,要严把复产复工关,集中公布一批安全生产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的企业,严格查处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严肃追责,及时公布查处结果。
四、严格值班值守,加强应急管理
各部门和单位要根据“两节”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细化健全各项应急措施,各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各类专业救援队伍要加强应急战备准备,一旦遇有紧急任务,能够保证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科学施救、救援有效。
要严格落实“两节”期间请销假制度,以及24小时领导带班和干部值班制度,不得安排勤杂人员替岗代班,要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随时协调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安全问题。
要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有事报信息、无事报平安,对迟报、漏报、瞒报、误报安全工作信息的,要严肃追责问责。要加强舆论引导,确保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紧急事件或重大网络舆情,能科学有效处置、应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节日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大局稳定。
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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