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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办群众举报“2025年2月7日在桂林市七星区英才路1号桂林电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工人梁国志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未戴安全帽,施工时坠落死亡(在九二四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死者配偶叫袁美莲,双方赔钱私了未上报”的信息后,区应急管理局对相关信息进行了初步核查,确定起次事故发生时间为2025年2月17日,发生地点为桂林格莱斯科技有限公司装修改造工程现场,施工单位为桂林汇盛建设有限公司,死者为梁国志,在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二四医院因家属放弃治疗后死亡(当时梁国志无自主呼吸能力,靠持续呼吸机控制呼吸)。
为查清事故发生原因和事故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七星区人民政府成立了以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为组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和区应急管理局局长为副组长,区总工会、漓东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检察院检、七里店派出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区司法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应急管理局为成员的桂林格莱斯科技有限公司“2.17”装修改造工程亡人事故调查处置小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并特邀区纪委监委机关派员参加,对该起事故开展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询问有关当事人和目击者等方式,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的性质,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桂林格莱斯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与桂林汇盛建设有限公司签订了《格莱斯公司102办公室装修项目》合同,装修承包价为8000元人民币,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双方签订了《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协议书》,桂林汇盛建设有限公司指派梁国志为该项目的施工现场负责人。2月17日14时46分许,装修工人蒋波听到隔壁房间(102办公室中间用轻钢龙骨和石膏板隔分为两个隔间)有碰撞声,过去后发现梁国志倒在地上且头部出血。当时梁国志尚有意识,并未直接死亡。
(二)应急处置情况
装修工人蒋波发现梁国志倒地受伤后,立即找桂林格莱斯科技有限公司的相关人员进行报告,并及时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在120急救医护人员未到现场期间,桂林格莱斯科技有限公司现场人员利用急救箱对梁国志进行了临时急救。15时05分许,120急救医护人员赶到了现场,对梁国志进行了现场急救并及时将其送往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二四医院进行进一步治疗。根据医院入院记录显示,其入院时主要伤情为“创伤性特重型颅脑损伤”、“高血压病1级 高危组”等。2月26日梁国志因家属放弃治疗并办理出院手续后死亡,该医院当天出具了梁国志死亡证明。
(三)事故现场勘察情况
因桂林格莱斯科技有限公司及桂林汇盛建设有限公司未及时报告该起事故,区应急管理局未能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勘察。据桂林格莱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事故现场图片和后续现场勘察发现,事故发生地点桂林格莱斯科技有限公司102办公室,该办公室已用轻钢龙骨和石膏板隔分为两个隔间。在事发隔间现场有带滑轮可移动的长方形管制脚手架(总高度约2米),地面有部分装修垃圾残留,梁国志倒地位置距脚手架有一定距离。因该隔间当时除梁国志外无其他人员,也无摄像头等监控设备,无法核实梁国志倒地受伤的具体经过。
(四)事故信息上报情况
事故发生当天区应急管理局未接到关于该事故的任何信息。2月20日,桂林格莱斯科技有限公司向区应急管理局上报了事故情况和梁国志的就诊状况。
二、基本情况
(一)事故相关单位情况
1.业主单位:桂林格莱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03月13日。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300MA5NN6842T;注册地址:桂林市七星区东城路8号桂林电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成套部车间;注册资本:2300万元;法定代表人:李恒。经营范围:薄膜成套装备及辅助设备研发、设计、制造、销售(许可审批项目除外);薄膜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凭有效许可证经营);薄膜及成套设备工艺技术咨询服务;国家允许经营的进出口贸易。
2.施工单位:桂林汇盛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04月22日。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305MA5QED5W5X;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东江街道环城北二路52号159栋;注册资本:200万元整;法定代表人:罗胜庆;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监理、建筑劳务分包、工程造价咨询等业务。
(二)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1.伤亡人员情况:梁国志,男,汉族,1968年03月06日生,57岁,户籍地址:广西桂林市七星区空明东路11号16栋1单元101室,身份证号:452501********7134。
2.事故造成损失情况: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93万元(此金额为桂林汇盛建设有限公司对死者家属的补偿款89万元和垫付医药费4万元,不包含行政处罚金)。
三、事故原因及事故性质认定
(一)事故原因
1.经向装修工人蒋波询问了解到:梁国志为该工程项目的现场施工负责人,其主要职责为现场管理和质量监督。事故当天蒋波主要工作是对102办公室进行刮腻子装修作业,梁国志并未从事具体的装修作业行为。据装修工人蒋波表述,该工程项目施工作业期间,从未见死者梁国志从事过具体的装修作业行为。他作为第一目击人只是发现梁国志倒在地上且头部流血,因事故现场无摄像头等监控设备,并不知晓梁国志倒地受伤的具体情况。
2.经向桂林汇盛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罗胜庆了解到:公司委派梁国志为桂林格莱斯科技有限公司装修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其主要职责为现场安全、技术、质量管理,并未安排梁国志进行实际装修作业。据罗胜庆表述,他和梁国志曾是广西区三建的同事,梁国志一直都是从事水电安装项目施工管理,其根本不懂实际的刮腻子作业,因与其关系不错,才安排他到桂林汇盛建设有限公司上班,且梁国志一直都患有高血压、肾结石等基础疾病。
3.经向桂林格莱斯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员杨正昊了解到:该装修工程施工期间,其去施工现场进行生产安全巡查时从未发现梁国志从事过具体的装修作业行为。
4.经向死者妻子袁美莲了解到:死者梁国志的工作单位为广西区三建,一直都从事水电项目安装管理工作。因近几年区三建公司业务减少,其基本上是待岗在家,工资收入不佳。为增加经济收入,经常到桂林汇盛建设有限公司去从事管理工程项目方面的工作。据袁美莲表述,死者梁国志身体状况一直都不好,长期患有高血压和肾结石等疾病,每天都要依赖降压药物控制血压,平时偶尔也会有头晕、身体疲累的表现,因此无法排除其因基础疾病突发而倒地受伤致死的可能性。。
5.经向桂林市中西医结合医院调取梁国志过往就诊记录了解到:其患有高血压、高尿酸、肾结石等多种基础疾病,其中高血压病为2级(中危),且患病时间已长达4-5年之久。
综上所述,梁国志作为桂林格莱斯科技有限公司装修项目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其主要职责为现场安全、技术、质量管理,并未从事过具体的装修作业行为。同时自身患有高血压、肾结石等基础疾病。因此,梁国志倒地受伤致死的直接原因并非从事具体装修作业行为所致。
(二)事故性质
经对事故原因、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的调查分析,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的相关规定,调查组对此次事故的性质认定为:非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桂林格莱斯科技有限公司装修改造工程
现场亡人事故调查处置小组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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