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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政办发〔2021〕7号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星区家禽集中屠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9-23 18:45     来源: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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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乡、各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各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七星区家禽集中屠宰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4日

七星区家禽集中屠宰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区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有效防止家禽疫病传播,确保禽类产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降低城市环境污染,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桂林市家禽集中屠宰工作的实施意见》(市政规〔20215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要求,以市场需求为主导,稳步推进我区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促进我区家禽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城市公共卫生安全。

二、 工作目标

2021年至2023年,力争用三年时间,建立健全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工作机制,逐步取缔活禽交易市场,实现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的工作目标。

三、 工作任务

(一)加强家禽集中屠宰场建设结合我区实际,目前暂无新建家禽集中屠宰场(厂)任务,今后根据工作需要,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在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保护区、居民区等法律、法规规定特殊保护的区域,且符合《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桂林市家禽集中屠宰工作的实施意见》(市政规〔20215号)要求的情况下,积极开展辖区内建设家禽集中屠宰场的选址和可研工作。

(二)开展冷链配送试点工作

1.202211日起,辖区范围内各级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集体食堂停止使用活禽食材,开展家禽产品冷链配送、生鲜上市试点工作,以市场需求为主导,所需禽肉由业主选定的有资质的屠宰企业负责配送,配送必须符合相关要求。

2.202271日起,七星街道桂大社区范围内的所有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和餐饮服务单位等各类经营场所取消活禽交易及宰杀,开展家禽产品冷链配送、生鲜上市试点工作,以市场需求为主导,所需禽肉由经营业主选定的有资质的屠宰企业负责配送,该区域内农贸市场销售的家禽产品基本实现集中屠宰、统一配送、生鲜上市。销售或使用的每批家禽产品必须是集中屠宰且两证(即驻场官方兽医开具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屠宰企业出具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齐全,每只家禽必须附有屠宰企业统一产品追溯标识(脚环或条形码等)

3.202311日起继续扩大试点区域范围,其他社区按要求逐步推行家禽产品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有大型农贸市场和商场超市的社区全面取消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等各类经营场所活禽交易及宰杀,实行家禽产品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

具体安排如下:

时间安排

冷链配送试点社区

2022年1月1日起

辖区内各级机关、学校、医院等单位集体食堂

2022年7月1日起

七星街道:桂大社区

2022年8月1日起

七星街道:码坪社区、七星社区

2023年1月1日起

七星街道:金星社区、龙隐社区

漓东街道:大圆盘社区、穿山东社区

东江街道:五通社区、漓江社区、理工大社区

2023年2月1日起

七星街道:三里店社区、师大育才社区

漓东街道:毅峰社区

东江街道:朝阳社区、羊角山社区、社山桥社区

2023年3月1日起

七星街道:施家园社区、穿山社区、穿山南社区

漓东街道:五里店社区

东江街道:六合社区、花园社区、建干北社区

2023年4月1日起

漓东街道:空明社区、毛塘路社区

东江街道:辰山社区、猫儿山社区

2023年5月1日起

漓东街道:英才社区

东江街道:汇通社区、电科大社区

2023年6月1日起

漓东街道:轮胎厂社区、横塘社区

穿山街道:融和社区

(三)全面实施冷链配送工作。从202371日起,区范围内全面取消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服务单位等各类经营场所活禽交易及宰杀,实行家禽产品集中屠宰、统一配送、生鲜上市。

(四)规范管理,强化监督。一是完善屠宰加工规范管理。屠宰企业应当依法履行环评审批手续,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依法排污。家禽集中屠宰场应当建立完善的屠宰废弃物、废水管理制度,规范建设屠宰废弃物、废水处理设施,配备废弃物、废水监管负责人,规范处理屠宰废弃物,确保废水达标排放。家禽集中屠宰场必须制定并严格执行活禽进场查验制度、染病及病死家禽无害化处理制度,做好屠宰管理台账。屠宰操作和管理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二是建立出厂禽产品追溯制度。家禽集中屠宰场应当建立质量追溯制度,如实记录其屠宰的家禽来源、数量、动物检疫情况、产品流向等内容。经检疫检验合格的家禽产品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屠宰企业统一产品追溯标识(脚环或条形码等)进入流通环节。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上应当标明禽产品养殖单位、屠宰单位、屠宰日期、常温保质期、冷冻保质期等必要信息。屠宰企业统一产品追溯标识(脚环或条形码等)应当记录家禽产地、生产信息等。三是加强家禽屠宰产品质量监控。家禽集中屠宰场应当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配备质量监管负责人和产品品质检验人员。家禽集中屠宰场向市农业农村动物卫生监督所申请派出检疫人员依法实施屠宰检疫。四是规范市场供应。集中交易市场、生鲜店、商场超市、食品加工企业、宾馆饭店和单位食堂采购使用的家禽产品,应当到经认定的合法合规的家禽集中屠宰场采购,并索取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五是严格禽产品运输管理。屠宰后的家禽产品运输应当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由专用车辆运送至交易市场、销售终端、直销点进行销售。六是加强监管,确保肉品质量安全。要强化执法监管,确保家禽集中屠宰工作顺利实施,各农贸市场、相关经营单位取消活禽交易及宰杀;经营、使用的家禽产品由集中屠宰企业屠宰,生鲜家禽产品使用统一标志的专用运输工具统一配送,凭随货同行的两证和屠宰企业统一产品追溯标识(脚环或条形码等)经营销售。

四、 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对家禽集中屠宰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七星区家禽集中屠宰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有效推进我区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详见附件1)。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朝阳乡、各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家禽集中屠宰的舆论宣传工作,要大力宣传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对疫病防控、公共卫生安全、家禽产品质量安全和家禽行业可持续发展的积极作用,重点加强对家禽有关从业人员和消费者的宣传,引导公众树立科学消费观,逐步改变食用鲜活家禽的饮食习惯。

(三)出台政策,促进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可对家禽集中屠宰推进工作给予适当的财政支持,积极向上级申请补贴资金,用于家禽集中屠宰工作开展。各有关部门要对家禽定点屠宰企业在建设项目立项和土地使用上给予支持,对市场活禽经营业主因转型而致失业的,积极做好再就业培训和重新就业方面指导,配合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工作的开展

(四)制定预案,妥善处置。在推行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中,由于取消农贸市场、食堂、饭店等单位的活禽屠宰行为,可能会出现一些不稳定因素,针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应急预案,妥善处置(详见附件2)。

附件:1.七星区家禽集中屠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七星区家禽集中屠宰工作信访应急预案

附件1

七星区家禽集中屠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韦崇广区政府区长助理

副组长:莫晟峰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黄绪兴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周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蒋晓辉  区财政局局长

      柏祖庆  城市管理局局长

      李洪波  自然资源局局长

      肖  杰  生态环境局局长

      谢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黄振科区委办副主任(兼)、区信访局局长

      卓志炳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曹治坤  区商务局局长

      秦胜锋  卫生健康局局长

      罗佳荣  东江街道办事处主任

      白  兰  七星街道办事处主任

      逯霓霓  漓东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志明  朝阳乡政府乡长

      李鹏程  穿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周曙丽  华侨旅游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秦唯玮  区委编办副主任

      陈香旺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陈宏彬  区农业综合技术推广站站长

      章素珺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黄绪兴兼任,主要负责家禽集中屠宰等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禽集中屠宰和冷链配送等工作,并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我区推进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朝阳乡、各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和有关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结合自身职责,狠抓责任落实,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共同推进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部门职责如下:

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综合技术推广站):负责做好家禽生产环节的防疫,协助做好肉品配送工作;负责协调市农业执法支队实施对家禽集中屠宰厂(场)的监管;负责协调市农业执法支队对屠宰应当检疫而未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家禽产品、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区委宣传部:配合相关部门协调媒体,正面宣传家禽集中屠宰工作,做好舆论引导和舆情监测,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区委编办:根据相关部门职责调整情况,优化编制资源配置,确保有关部门有足够力量和资源履行职责。

区信访:加强家禽集中屠宰推行期间信访事件的监控,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相关情况,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矛盾纠纷的协调化解工作。

区发展和改革局:做好政府投资家禽集中屠宰企业建设立项审批;及时监测禽肉产品价格走势。

区财政局:积极配合农业农村向上级申请补贴资金,用于家禽集中屠宰工作的开展,保障上级补贴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引导活禽销售从业人员有序转产转岗,做好转型人员的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家禽产品生鲜上市宣传及试点工作,配合农业农村做好沟通协调工作;负责家禽产品经营户工商登记注册工作,依申请对活禽经营户进行经营范围变更,取消活禽经营项目;负责家禽产品流通、餐饮及加工环节的监督检查和质量监测,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使用非集中屠宰家禽产品等危害食品安全行为进行查处;督促相关单位、经营场所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家禽产品准入等相关管理制度,确保经营、加工和使用的家禽肉品来自集中屠宰点,并附有两证及屠宰企业统一产品追溯标识(脚环或条形码等);组织开展查处、取缔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和餐饮服务单位等场所活禽经营行为;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协同农业农村指导屠宰企业、相关单位、经营和生产加工环节建立集中屠宰的家禽产品可追溯系统,确保家禽产品的质量安全;引导家禽屠宰企业深化产品加工,强化提升特色品牌建设。

城市管理局:查处非法占道经营活禽和家禽的行为。

区商务局:负责家禽产品冷链供应体系建设,统计冷链配送车辆;会同市场监管督促、指导农贸市场主体做好禽产品交易区的提升改造工作;引导家禽屠宰企业生产、加工产品的市场流通,拓宽销售渠道,提升市场化效率。

卫生健康局:指导市场开办方落实预防、控制传染病措施;加强对人畜共患疫病的防控工作,为涉禽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从业人员疫病防控和监测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人员培训;会同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家禽产品安全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

自然资源局:采取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协调的方式,对家禽定点屠宰企业建设用地和规划进行审批,确保高质、高效地完成相关审批工作。

生态环境局:严格家禽集中屠宰企业的环保审批,对符合相关要求的屠宰企业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工作开辟绿色通道,加快环评审批速度,提供优质服务。

朝阳乡、各街道和华侨旅游经济区:加大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的宣传,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附件2

七星区家禽集中屠宰工作信访应急预案

为配合做好我区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加强家禽集中屠宰推行期间我区信访事件的监控,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相关情况,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家禽集中屠宰推行期间矛盾纠纷的协调化解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信访条例》规定,结合我区信访维稳工作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一)快捷反应,果断处置,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宜顺不宜激,及时控制事态,尽量减少影响。

(二)辖区各单位在获知群众因家禽集中屠宰引发的上访问题,应第一时间向区信访联席办汇报,区信访联席办将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置。

(三)坚持以朝阳乡、各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和责任单位处置为主,区委政法委、区信访联席办督查指导协调相结合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七星区家禽集中屠宰工作信访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黄振科  区委办副主任(兼)、区信访局局长

副组长:肖相阁  区信访局副局长

  员:袁学军  区信访联席办专职副主任

       黎小良  群众信访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国良  东江街道综治办副主任

       吴小兵  七星街道综治办副主任

       王革新  漓东街道综治办副主任

       李    朝阳乡综治办副主任

       黄    穿山街道综治办副主任

       黄绍茂  华侨经济区综治办主任

       罗    信访局工作人员

       陈泗光  信访局工作人员

三、工作职责

加强对我区家禽集中屠宰推行期间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各乡(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信访站(室)组织开展家禽集中屠宰推行期间信访事项排查工作;完善处置预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对缠访闹访、采取极端行为的上访人采取果断措施并及时上报;遇有突发情况,按预案要求执行。

公开方式:公开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4日印发


《七星区家禽集中屠宰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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