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5年03月13日 |
| 标 题: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人民政府 与同级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星政发〔2025〕5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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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乡、各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区直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动完善政府和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总工发〔2014〕16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人民政府与同级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5〕20号),结合我区实际,建立区人民政府与同级工会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充分认识建立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重要意义
联席会议是政府与工会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协商解决共同关注的重大事项和问题而召开的专门会议,对于密切党和政府与职工群众的联系,推动全面深化改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准确把握建立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工会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总、省总、市总相关要求,遵循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服务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原则。
三、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
政府与同级工会互通情况,共同研究、协商解决涉及本地经济社会发展以及职工群众队伍稳定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把政府的决策和主张变成广大职工群众的自觉行动。
四、明确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
(一)通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政府工作中涉及职工利益的行政措施;工会向政府通报重点工作的部署、举措和成效以及职工队伍的动态和存在的问题等。
(二)研究工会关于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动员广大职工群众开展建功立业活动等需政府支持的问题,研究解决工会反映的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研究解决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
(三)研究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需要区政府重视支持的有关问题。
(四)通报上一次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对未落实的事项作出说明并提出意见。
(五)其它需要联席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
五、切实做好联席会议的组织实施工作
(一)联席会议由区总工会提请区人民政府共同组织召开,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和重大问题,经商议可临时召开。
(二)联席会议议题由区人民政府和区总工会商议确定。工会负责在广泛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具有可行性对策建议的议题草案;并以书面形式或者协调会方式征询有关部门和单位意见,为会议达成一致意见、形成决议创造条件。
(三)联席会议的筹备与会务事项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区总工会共同负责,会议通知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
(四)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应形成会议纪要,经区政府和区总工会主要领导审定,并以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形式印发。
(五)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由区人民政府牵头、区总工会配合共同推动落实,视情况成立联合督查组督促落实,落实情况在下一次联席会议上通报。
(六)要及时宣传报道联席会议的主要精神和工作成效,扩大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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