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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成文日期:2021年03月15日
标  题: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桂林国家高新区七星园管委会工作机制的通知
发文字号:星政发〔2021〕6号发布日期:2021年03月24日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桂林国家高新区七星园管委会工作机制的通知

2021-03-24 18:30     来源: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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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乡、各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区直各部门,区属各单位:

为全面推进高新区七星园产业发展、招商引资、项目谋划工作,促进经济社会稳步发展,建立以下工作机制:

一、成立七星园管委会

     任:郑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兼)、七星区政府区长

常务副主任:刘春吉七星区政府副区长

任:阳七星区政府副区长

          郑志宏七星区政府四级调研员     

     员:周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陈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李铁云区投资促进局局长

          蒋晓辉区财政局局长

          李洪波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刘冬平区审计局局长

          廖波权区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黄学东区园区局副局长

          张征祥区司法局四级调研员

二、管委会部门设置及职能

管委会下设“一办四部”,即办公室、园区建设部(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产业服务部、招商引资部、资金保障部,其人员组成及职能如下:

(一)办公室

任:刘冬平

副主任:粟尉民

员:黄邢雨歆马丽娜粟丽香

办公地点设在创意大厦。

主要工作职责:协助管委会领导做好七星园日常工作,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年度工作总结,定期向管委会报告计划执行情况。负责会务、文秘等方面工作,每周组织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督促各部工作开展,协调解决各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负责与桂林市、高新区等有关部门联系,做好工作经费申请、重点工作宣传报道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园区建设部(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    

   长:刘春吉    

长:黄学东    

   员:廖波权尹登科    牵头部门:园区局    责任部门:区重大项目办、自然资源局、司法局、

征地拆迁办、朝阳乡、穿山街道办事处、

各平台公司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产业用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及报批;负责产业用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土地指标申报及耕地占补工作,指导协助产业用地的收储、出让,园区配套及基础设施等用地划拨工作;负责梳理存量土地,制订闲置土地处理方案及收储计划;负责沟通协调市自然资源局处理产业用地中急需解决的问题;负责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方案制订及执行,指导乡办开展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及相关费用审核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服务、综治维稳等方面工作。负责项目用地的征收和拆迁;负责项目前期报批;负责项目工程安全、质量、进度、造价控制、合同执行管理;负责项目竣工验收、不动产权办理。

(三)产业服务部

   长:阳

长:陈

牵头部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责任部门:园区局、区科学技术局、投资促进局、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业中心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对接高新区及市级相关部门,做好工业招商、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工业技改)及产业项目的跟踪服务等方面工作。负责在园企业的服务,承担企业的孵化、成长、壮大、上市全生命周期的服务工作,加强规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双百双新企业培育工作,拉长产业链。搭建产学研平台、产业与金融对接服务平台、企业家交流学习平台。

(四)招商引资部

   长:阳

长:李铁云

牵头部门:区投资促进局

责任部门:区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创业中心、会展中心

主要工作职责:策划产业发展招商方案,实施重大专题招商活动,充分发挥园区企业以商招商作用。主动联系商会、协会,做好中介招商引资工作。精准对接一批企业,签约一批项目,建立重大招商项目领导跟踪对接机制,确保完成年度招商引资任务。

(五)资金保障部

   长:刘春吉

长:蒋晓辉

牵头部门:区财政局

责任部门:区发展改革局、自然资源局、园区局、各平台公司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争取农发行、国开行政策性贷款,开展平台公司发债前期准备工作,争取商业银行贷款,为园区发展建设提供全方位资金保障。

三、工作推进机制

(一)主任负责制。采取扁平化管理模式,管委会主任全面负责管委会各项工作,充分授权常务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除“一办四部”主要负责人外,其他成员由各部主要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二)领导接待日制度。每周安排半天,由区领导亲自接待企业,解决企业困难问题。

(三)定期汇报制。每周一召开工作例会,各部汇报上周工作情况以及本周工作安排。每年一季度,各工作部制订当年工作计划并报办公室。每月对照年初计划向主任进行工作汇报,未按计划完成目标任务的须做出说明。

(四)绩效奖惩制。在高新区管委会组织的年度工作考核中,未能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的,或在七星园组织的不定期考评中,未能按进度推进目标任务的,予以扣减部分绩效。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对七星园工作推进做出突出贡献的,予以一定比例绩效奖励。

(五)人员双薪制。抽调到园区的在编工作人员实行双薪制,即除现有工资及绩效以外,享受高新区绩效。

(六)沟通协调制。各工作部要加强沟通交流,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议。及时掌握各工作部工作推进情况,互相协调、分层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审批、资金、征拆、用地、规划、建设等问题。

(七)督查通报制。实行月督查通报制度,办公室负责督查,统筹把握和推进各工作部进度,加速各个环节工作推进;实行内部通报制度,办公室每月编印一期工作简报,报送七星园管委会及各工作部,对七星园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跟踪和通报。

(八)授权管理制。园区建设、产业发展涉及的规划、土地利用、平台公司运作、人员聘用等区级权限,全权授权给七星园管委会代理行使。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5日   

公开方式:公开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3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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