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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成文日期:2021年09月10日
标  题: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七星区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星政发〔2021〕20号发布日期:2021年09月23日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七星区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2021-09-23 18:30     来源: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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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乡、各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区直各部门,区属各单位:

现将《七星区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給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0日   

七星区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

为建立健全高效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及时有效的控制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护森林资源和国土生态安全,依据《桂林市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预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方针,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落实各项责任制度,全面提升应对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的控制能力,保护森林资源、国土生态和生物安全,促进我区林业和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二、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

本预案适用于在七星辖区内发生的四级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的应急防控工作,当发生四级突发林业有害生物事件时,应立即启动本预案。朝阳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华侨旅游经济区要结合实际制定本级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防控预案。应急处置工作要坚持“四个原则”:一是坚持预防为主,各项防治措施并举,防控结合的原则;二是坚持快速反应,紧急处置,控灾减灾的原则;三是坚持分级联动,各司其职的原则;四是坚持属地管理,以地方政府为主的原则。

三、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的报告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七星辖区的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预报工作,并将林业有害生物测报信息及时上报桂林市级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新的林业外来有害生物发生或本土林业有害生物大面积暴发流行,危害损失严重等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区农业农村局报告。区农业农村局接到报告后,要及时上报桂林市林业部门,由市级林业部门专家人员到现场调查、评估、分析,确定为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的,由区农业农村局在2个工作日内将情况报区人民政府和上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四、工作机构及职责

(一)区政府成立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防控指挥部。指挥部由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任指挥长,区分管农业农村工作领导任副指挥长,成员单位由相关部门组成(详见附件1)。指挥部职责是:研究、指挥、协调、解决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处理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的职责是:负责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处理的日常工作,协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推进各项工作。

(二)朝阳乡、各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应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做好本辖区有害生物事件发生村、组、户和涉松林辖区单位的组织协调工作,为顺利开展有害生物除治工作打好基础。  

(三)灾(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成员及职责任务。防控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应根据灾(疫)情组成不同的专班小组,负责协调相关工作。

1.信息组: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等部门组成,负责松材线虫病疫情的收集、汇总、舆情监测、对外宣传和引导工作。

2.封锁组: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城市管理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漓管局、七星公安分局、七星交警大队等部门组成,负责对疫区进行封锁,防止疫木流入和流出。

3.除治组: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朝阳乡、各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应急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漓管局等部门组成,负责疫区内疫木的销毁、无害化利用等工作,并管理聘请的疫木处理工作队伍,确保疫林的采伐、销毁工作达到国家标准。

4.治安组:由七星公安分局牵头,朝阳乡、各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组成,负责维护疫区社会治安稳定。

5.保障组:由区财政局牵头,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组成,负责应急资金和物资的调度统筹。

6.环保组:由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区工业园区建设局、文化体育和旅游旅局,朝阳乡、各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防治小组等部门组成,负责各辖区及旅游区内的生态环境保护。

7.督查组:由区委区政府督查绩效办牵头,区纪委监委等部门组成,负责督查疫区应急处置工作的推进情况。

五、应急预案的启动及工作步骤

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属地实施的原则,我区一旦发生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及时采样送检,经检测机构确认后,立即启动四级应急预案,并上报区人民政府和市林业和园林局。在未启动应急预案前,全区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疫)情日常防控工作由区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

应急预案启动后,区应急防控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做好以下工作:

1.组织指挥部人员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控灾工作;

2.制定切实可行的控灾方案;

3.决定启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物资、设备及应急专项资金,必要时征收、征用其他急需的物资设备、设施或组织有关企业生产应急物资;

4.组织救灾专业队伍和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救灾工作;

5.及时划定防治区和保护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灾害的扩散蔓延;

6.依托市级职能部门和资质单位加强对灾(疫)情发展趋势的监测,向群众宣传相关的防控知识、政策和法规;同时对人、畜和生态环境产生危害的有害生物,要采取有效预防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正常。

六、应急保障措施

(一)疫情公布: 宣传、新闻媒体对事件的相关报道必须经区人民政府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防控指挥部审核同意后,方可对外公布。

(二)资金保障:区财政部门要预留林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治所需物资、交通和人工的资金。

(三)技术保障 :由于我区无专职林业疫情检验检测机构,可依托市林业综合发展中心进行初步检验检测。应急防控指挥部可针对性地对一些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进行预案演练,以提高应急防控能力。

(四)人员保障:预案启动后,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运转不少于3人,指挥部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联络员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朝阳乡、各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防控小组工作人员也需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七、应急处置工作督导

区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防控指挥部要根据防控预案规定,督促各有关单位抓好辖区林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防控工作。

八、应急结束及后续工作

根据上级专家组负责对灾情发展变化和防治效果进行评估报告,确认灾害已基本得到控制和消除后,由区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指挥部宣布现场应急结束,转入正常工作。

防控工作结束后,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写出应急防控工作总结,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再由指挥部办公室向本级政府和上级林业部门报告。

根据防控工作情况,对在防控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防控工作不力,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责任单位及其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和相应的处罚。

附件:1.七星区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防控指挥部成员名单

    2.七星区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名单

附件1

七星区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防控指挥部成员名单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桂林市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预案,经研究,确定七星区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防控工作指挥部成员名单如下:

长:郭红星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代区长

副指挥长:韦崇广  区政府区长助理

成  员:贾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蒋晓辉  区财政局局长

      武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柏祖庆  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黄绪兴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莫晟峰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肖    区生态环境局局长

      张国冲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谢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黄    区督查绩效办主任

      马志鹏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邓秋才  区文体旅游局局长

      陈国锋  区漓管局局长

      黄学东  区工业园区建设局局长

      陈    七星公安分局副局长        

      闫玉龙  七星交警大队大队长  

      罗佳荣  东江街道办事处主任

      白    七星街道办事处主任

      逯霓霓  漓东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志明  朝阳乡政府乡长

      李鹏程  穿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周曙丽  华侨旅游经济区管委会主任

附件:2

七星区突发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

应急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名单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重大林业有害生物事件应急处理的日常工作,协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的工作。成员名单如下:

  任:黄绪兴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主任:彭长付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员:徐    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

      文亚婷  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

      黎    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

公开方式:公开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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