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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武装部成文日期:2022年02月09日
标  题: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武装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兵员征集工作的意见
发文字号:星政发〔2022〕2号发布日期:2022年02月23日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武装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兵员征集工作的意见

2022-02-23 18:05     来源: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武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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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乡、各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区政府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主席关于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适应一年两征兵役征集改革和大学毕业生征集比例逐年提升的新特点、新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新时代兵役征集任务,根据上级征兵工作有关政策和区委常委议军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并提出以下意见:

一、抓实兵役登记工作。各乡(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按要求完成年度兵役登记任务的,发放2000元工作经费。没有按时限要求完成或在各级检查考评中发现有代替登记且其本人不知情的,工作经费不予发放;登记电话号码为无效号码(含重复号码、空号、停机等)的,每发现1例减少500元。

二、加强征兵宣传发动。每季征兵,各乡(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要重点抓好五项宣传工作:(一)在主要街道路段、公共活动场所、各村(社区)公告栏及电子屏宣传征兵政策;(二)在公共活动场所、各村(社区)公告栏张贴《致大学毕业生的一封公开信》;(三)各乡(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主要领导及时部署征兵宣传动员任务;(四)在微信朋友圈、各种工作群周期性推送征兵宣传信息;(五)召集各村(社区)工作人员及大学毕业生召开不少于1次征兵座谈会。以上工作全部落实的,每季征兵发放1500元工作经费,两季共3000元;在各级检查考评中,每发现1项未落实的,减少500元。

三、加大对大学毕业生征集工作奖励力度

(一)报名应征环节。每季征兵,各乡(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按要求完成大学毕业生报名任务的,每发动1人发放100元工作经费,同时给所在村(社区)发放200元。有以下情形的不予发放:1.无参军意愿凑数报名的;2.体检中途退出或合格后放弃应征的;3.其网上报名后,乡办不沟通掌握情况的;4.发生退兵的。

(二)体检政考环节。每季征兵,各乡(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大学毕业生完成上站体检数达任务数3倍的,发放1000元工作经费;达3.5倍以上(含)的,发放1500元;未完成全年任务数的,该环节经费不予发放;全年大学毕业生双合格数达任务数1.3倍并且超额完成2人(含)以上的,再增发2000元。

(三)审批定兵环节。在任务数范围内,每有1名大学毕业生入伍,发放乡(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500元工作经费,村(社区)1000元。超额完成任务数的,每超额1名增发乡(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2000元。

出现退兵情况,经查乡(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无责任的,除该例退兵不计入统计外,以上工作经费全额发放;负有间接责任或次要责任的乡(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上述大学毕业生征集奖励经费(不含兵役登记和征兵宣传经费)60%发放;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的乡(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不予发放。

四、增发大学毕业生入伍一次性鼓励金。在桂林市对大学毕业生发放鼓励金的基础上,增发大学毕业生一次性鼓励金,其中世界一流大学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仅限一流学科)本科毕业生20000元,全日制本科毕业生12000元,大专毕业生10000元,学信网认证的函授(自考)本科8000元、专科6000元。不再增发直招士官一次性入伍鼓励金,大学在校生、大学新生不再发放入伍鼓励金。

五、报销入伍大学毕业生手术治疗费用。大学毕业生入伍前接受近视矫正手术,按每只眼睛不超过5000元的标准凭票报销,双眼总计不超过10000元,入伍时手术时间超过2年或不满6个月的不予报销。精索静脉曲张、腋臭手术,按不超过4000元标准凭票报销。

六、发放入伍大学毕业生体检政治考核交通补助。调整发放大学毕业生返乡参军体检补助的对象范围,只发放大学毕业生返乡参军体检补助。具体为在外地的大学毕业生,因参加征兵体检和政治考核往返家、学校期间产生交通费用的,由区人武部参照义务兵乘坐交通工具等级标准凭票报销,同时给予体检生活补贴每人每天100元,原则上乡(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初检、区总检各按1天计算。

七、继续做好大学毕业生招聘就业工作。按照《中共桂林市七星区委员会常委会会议纪要(十届〔2021〕第2号)》文件精神,继续执行从我区入伍的大学毕业生定向招聘政策。

以上经费由区征兵办统计审核,第一、二、三条相关经费由财政局拨至乡(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第四、五条由财政局拨至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发放。所发工作经费只能用于征兵等武装工作,不准违规发放津补贴。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区人民政府和区人民武装部负责解释。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武装部

2022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2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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