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4年09月05日 |
| 标 题: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关于政府领导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星政发〔2024〕11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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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乡、各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区直各部门,区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党组研究,决定对政府领导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政府领导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一、关于领导工作分工
郭红星同志
领导区人民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审计工作。
主管区财政局、区审计局。
刘庆娜同志
负责区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应急管理、科技、工业、产业园区、统计、国防动员、国有资产监管、金融、政府采购、督查绩效、为民办实事等方面工作。
协助区长负责财政、审计工作。
协助区长分管区政府办公室、区发展和改革局(重大项目管理办公室、国防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区科学技术局(科技企业发展中心)、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园区改革发展办公室、企业服务中心、工业园区综合服务中心)、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区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区审计局、区统计局(经济调查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区属国有企业。
联系区人大、区政协、区档案馆、区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区科学技术协会、各民主党派。
联系和协调国家税务总局高新税务局、七星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广西电网桂林供电局、金融机构、科研院所、保险机构、消防大队、气象部门。
以体杰同志
负责民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大数据和行政审批、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漓江管理、水利等方面工作。
协助区长分管区民政局(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区世界级旅游城市建设促进局(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区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区大数据发展局。
联系市自然资源局七星分局、市七星生态环境局。
联系和协调市电信部门、市水文部门。
向国金同志
负责民族宗教、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林业、乡村振兴、交通运输、体育、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退役军人事务、外事等方面工作。
协助区长分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农业综合技术推广站、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文物局、文化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管执法稽查大队)、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联系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工商业联合会、共青团七星区委员会、区妇女联合会、区总工会、区残疾人联合会、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联系和协调驻桂林新闻机构、市供销社、邮政部门、部队。
伍晖琳同志
负责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商务、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投资促进等方面工作。
协助区长分管区教育局(教研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就业服务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局、卫生监督所)、区投资促进局、会展中心。
联系区计生协会。
联系和协调市医疗保障局七星分局、桂林大专院校、少先队工作及海关、边检、民航、石油、烟草部门。
蒋德龙同志
负责公安、司法、信访、维稳、人民武装、综合执法、依法行政等方面工作。
协助区长分管七星公安分局、区司法局(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办公室、法治事务与法律援助中心)、区信访局。
联系和协调区人武部、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七星交警大队。
周海斌同志
负责城市管理、园林、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工作。
协助区长分管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环境卫生管理站)。
联系和协调市自来水公司、燃气公司。
郑志宏同志
协助刘庆娜同志工作。
金光辉同志、谢文彬同志
协助周海斌同志工作。
阳彦强同志
协助蒋德龙同志工作。
刘友新同志
协助向国金同志工作。
吴洪文同志
协助以体杰同志工作。
张钧同志
协助区长分管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
协助伍晖琳同志工作。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
2024年9月5日
(此件删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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