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1年08月10日 |
| 标 题:星政办函〔2021〕7号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1年七星区柑橘黄龙病集中防控大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星政办函〔2021〕7号 |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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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乡、穿山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区直各有关单位:
《2021年七星区柑橘黄龙病集中防控大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10日
2021年七星区柑橘黄龙病集中防控
大行动工作方案
当前全市柑橘黄龙病呈大规模爆发蔓延之势,严重危及柑橘产业的健康发展。为切实加强我区柑橘黄龙病防控工作,坚决保障柑橘产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柑橘黄龙病防控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2021年桂林市柑橘黄龙病集中防控大行动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及桂林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标本兼治”,实行“政府主导,属地负责,联防联控”,加强监测预警、推进统防统治、清除病树病源、强化检疫监管,持续压低柑橘木虱虫口密度,坚决遏制柑橘黄龙病的扩散蔓延,全力保障我区柑橘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切实保障果农收益,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全区柑橘黄龙病集中防控大行动,进一步提高全区党员干部及广大果农对柑橘黄龙病防控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全区党员干部及广大果农柑橘黄龙病防控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定防控信心,落实防控措施,把柑橘木虱虫口密度控制在1头/100株以下,柑橘黄龙病发病率总体控制在1%以下,进一步健全完善柑橘黄龙病防控的长效机制。
三、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区柑橘黄龙病防控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七星区柑橘黄龙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韦崇广 区政府党组成员
成 员:谢 宏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周 云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蒋晓辉 区财政局局长
黄绪兴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黄 辉 区督查和绩效办主任
李志明 朝阳乡政府乡长
李鹏程 穿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周曙丽 华侨旅游经济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区柑橘黄龙病防控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黄绪兴同志兼任。
四、方法步骤
全区柑桔黄龙病集中防控大行动时间为2021年8月1日—9月30日,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2日—12日)
1.集中部署。各乡(街道)、华侨经济区要在8月5日前制定柑桔黄龙病集中防控方案,召开防控会议,分解防控责任,将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及防控知识传达贯彻和培训到各村和广大种植户。
2.宣传动员。全区各级各部门要采取会议、培训、微信、短信、广播和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宣传栏、条幅等多种形式,进行柑橘黄龙病防控宣传和培训,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向广大果农宣传柑橘黄龙病的危害和传授柑橘木虱的诊断识别、发生规律、综合防治等知识,让种植户充分认识到,柑橘黄龙病是柑橘生产中危害最重、威胁最大的一种毁灭性病害,其发病广、传播快、损失大,柑橘一旦感染发病,无药可治,需要果农共同参与,齐抓共管,力争实现群防群控。发动柑橘产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柑橘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种植大户进行柑橘黄龙病调查,发现有疑似柑橘黄龙病时立即报告区农业综合技术推广站或乡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区、乡主流媒体、新媒体、融媒体要开设专题栏目,在大行动期间每天进行相关宣传报道,广泛传播柑橘黄龙病防控知识。每个种植柑橘的自然村至少有2条宣传标语、横幅或墙报,保障宣传全覆盖。
(二)排查病株和失管果园阶段(8月2日—12日)
各乡(街道)、华侨经济区要按照“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片、片不漏园、园不漏株”的原则,组织动员柑橘种植户全面进行自查,对失管果园和半失管果园由当地政府组织人员进行全面排查,进行插牌标记,并以园为单位建立工作台账。对正常管理果园识别认定的病树统一用红漆或红绳在树干上做好明显标记,对疑似病树用黄漆或黄绳做好标记,并以株为单位建立工作台账,确保排查全覆盖。
(三)联防联控阶段(8月10日—25日)
各乡(街道)、华侨经济区要把扑杀木虱作为柑橘黄龙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动员组织广大种植户以乡为单位统一时间段联防联控喷施农药扑杀柑橘木虱2次。具体喷施农药时间由各乡(街道)、华侨经济区根据柑橘秋梢萌发情况确定,两次喷药时间应间隔7天左右。每个各乡(街道)、华侨经济区每次统一时间段用药以3—5天为宜。
(四)清理病树阶段(8月13日—31日)
按照“谁种植、谁负责”的原则,于第二次喷药后5天内清除病树。不留黄龙病病源死角隐患,没有完成联防联控的绝对不能砍伐病树。对柑橘园周边失管的九里香、黄皮树等芸香科植物也要及时清除,清除时务必先喷药扑杀木虱后再砍树,避免人为加速柑橘木虱扩散。
1.对失管果园或半失管、或病树发生率达20%以上、种植户又自行清除的果园,按如下“三步”工作法连片挖除病树。即“一锯”:将病树锯除(如果树冠较小,可直接挖除);“二挖”:将病树蔸挖出;“三烧”:砍除病树后要及时将病树枝叶等残留物清出果园就地烧毁或制碳。
2.对正常管护、病树发生率在20%以下的果园,按上述“三步”工作法或如下“六步”工作法规范清除病树,即“一锯”:距地面1—2寸位置将树锯除;“二划”:树蔸切面划十字;“三涂”:树蔸切面涂草甘膦原液;“四包”:用黑色塑料薄膜包扎树蔸;“五覆”:用土覆盖树蔸;“六烧”:砍除病树后要及时将病树枝叶等残留物清出果园集中烧毁或制碳。
(五)产业调整阶段(9月1日—30日)
失管、半失管柑橘果园病树清除后,属基本农田的,应改种粮食作物。非基本农田的,原则上改种非柑橘类农作物。整合地力保护补贴、种粮一次性补贴、稻谷补贴和旱改水、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资金,改善退柑耕地的基础设施,对种植粮食、蔬菜等给予补助,引导退柑耕地种植粮食作物和其他经济作物,加大“退柑还田”力度。连片清理出来的果园,给予重点扶持,开展土地流转,发展现代农业。鼓励企业参与柑橘黄龙病病树清除,利用病树树干树枝进行制碳、粉碎还田或种植食用菌等,变废为宝。
(六)总结验收阶段(9月20—30日)
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人员分组随机抽取4个行政村,每个行政村随机抽取10—20户果农,对宣传动员、木虱防治、病树清理、产业调整等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等次给予通报表扬,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到位。
五、处置措施
柑橘种植者应当按照《规定》第十七条、第十八条之规定,自觉履行柑橘木虱防治和清除柑橘黄龙病病株义务,拒不履行的,由乡(办)组织力量实施,所产生的费用由该种植者承担,并依据《规定》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给予每亩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柑橘黄龙病疫情扩散、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对失管撂荒的柑橘果园,依法依规收回承包经营权。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街道)、华侨经济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防控责任,任务到人。我区将组织有关农业专家到各乡(街道)、华侨经济区督导防控工作。各乡办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每个乡(办)要派出1个工作组,每个行政村至少有2名干部,督导、协调、参与柑橘黄龙病防控工作。
(二)强化督查考核。区人民政府将对各乡办工作进展及落实情况不定期进行督查考核。我区将柑橘黄龙病防控工作纳入对各乡(街道)、华侨经济区乡村振兴考核内容。对防控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表扬激励;对工作不力、成效较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约谈,直至追究有关人员失职渎职责任。
(三)建立长效机制。一是要将防控工作经费纳入本级预算,保障充足的工作经费;二是强化无病种苗繁育,加大柑橘种苗生产经营整治力度,把好种源关;三要严厉打击各种防治柑橘黄龙病的“伪科学”及销售假冒伪劣农药化肥的行为。要周密安排好防控工作的每个环节,形成反应迅速,防控有力,高效持久的长效机制。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谢鸭息,5822744、18277390629;傅剑萍,2126195、15878350144。邮箱:qxqnytgz@guilin.gov.cn。
附件:1.七星区柑橘黄龙病集中防控指导组名单
2.七星区柑橘黄龙病防控任务表
附件1
七星区柑橘黄龙病集中防控指导组名单
组 长:黄绪兴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陈香旺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陈宏彬 区农业综合技术推广站站长
组 员:谢鸭息 区农业综合技术推广站副站长
王 娟 区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
傅剑萍 区农业综合技术推广站工作人员
附件2
七星区柑橘黄龙病防控任务表
|
县(市、区) |
总面积 (亩) |
其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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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管果园面积 (亩) |
半失管果园面积 (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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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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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乡 |
4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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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旅游经济区 |
1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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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山办事处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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