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2年09月26日 |
| 标 题: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和聘请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星政办发〔2022〕11号 |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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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乡、各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区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和《桂林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文件精神,完成自治区、桂林市2022年度绩效考核任务,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确定和聘请法律顾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龙宪志、苏洁、李秋梅同志为区政府法律顾问,因退休或不再从事政府法律顾问事务工作的,不再担任政府法律顾问。
二、聘请广西中纬律师事务所的唐沐林、李利军、秦晓芳、蒋婷婷律师,广西卓合律师事务所的高翔、蒙晓明、卿艳瑛、周蓓律师为区政府法律顾问并兼任朝阳乡、各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和区政府各部门的法律顾问,聘期1年,从2021年12月10日起至2022年12月10日止。聘请广西桂宁律师事务所的张征祥律师为区政府法律顾问,聘期1年,从2022年5月26日起至2023年5月25日止。
三、聘请法律顾问相关经费列入区司法局经费预算。
附件:2021-2022年区聘法律顾问负责部门任务分解表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6日
| 2021年12月-2022年12月区聘法律顾问负责部门任务分解表 | |||||||
| 制表时间:2021年12月 制表单位:七星区司法局 | |||||||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律所 | 固定费用 | 浮动费用 | 聘期 | 负责的部门 |
| 1 | 周蓓 | 女 | 卓合 | 1万/年 | 按法律顾问报酬支付办法待定 | 2021年12月10日至2022年12月10日 | 区委办、政府办、信访局、环保局、科技局、华侨经济区 |
| 2 | 唐沐林 | 男 | 中纬 | 1万/年 | 按法律顾问报酬支付办法待定 | 2021年12月10日至2022年12月10日 | 自然资源局(区国土局、区规划局)、园区局、朝阳乡 |
| 3 | 秦晓芳 | 女 | 中纬 | 1万/年 | 按法律顾问报酬支付办法待定 | 2021年12月10日至2022年12月10日 | 民政局、文体旅游局、发改局(统计局)、民族宗教局、漓东街道办事处 |
| 4 | 蒙晓明 | 女 | 卓合 | 1万/年 | 按法律顾问报酬支付办法待定 | 2021年12月10日至2022年12月10日 | 工信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教育局、穿山街道办事处 |
| 5 | 蒋婷婷 | 女 | 中纬 | 1万/年 | 按法律顾问报酬支付办法待定 | 2021年12月10日至2022年12月10日 | 创业中心、司法局、七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总公司)、七星街道办事处 |
| 6 | 高翔 | 男 | 卓合 | 1万/年 | 按法律顾问报酬支付办法待定 | 2021年12月10日至2022年12月10日 | 投资促进局、商务局、卫健局、审计局、征地拆迁办 |
| 7 | 卿艳瑛 | 女 | 卓合 | 1万/年 | 按法律顾问报酬支付办法待定 | 2021年12月10日至2022年12月10日 | 财政局(采购办、高新投公司)、人社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国资办)、退役军人事务局、漓管局 |
| 8 | 李利军 | 男 | 中纬 | 1万/年 | 按法律顾问报酬支付办法待定 | 2021年12月10日至2022年12月10日 | 城管局(综合执法局、环卫站)、农业农村局、东江街道办事处 |
公开方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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