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3年08月29日 |
| 标 题:星政办发〔2023〕8号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七星区2023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星政办发〔2023〕8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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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乡、各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区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桂林市七星区2023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29日
桂林市七星区2023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
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2023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3〕23号)、《关于印发桂林市2023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土卫片办〔2023〕37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论述,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自然资源工作定位。按照自治区、桂林市党委、政府有关工作部署,通过组织开展卫片执法工作,严格土地矿产执法监督,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资源安全底线,助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守真实性。坚决依法依规开展图斑合法性判定和违法行为查处整改,据实填报核查结果。坚决杜绝明知故犯、谎报瞒报、弄虚作假、虚假整改等行为。
(二)狠抓准确性。强化卫片执法成果质量管控,落实专人专管,坚决杜绝因业务不熟、操作失误、消极应付等导致卫片执法成果质量降低。
(三)提高时效性。逐级压实责任,科学合理安排工作进度,优化卫片执法工作各环节高效衔接,同时,强化与国土变更调查、耕地卫片督察等工作衔接,避免重复性工作。
(四)聚焦工作重点。聚焦耕地保护,重点打击恶意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新增非农建设行为;聚焦生态保护,重点打击生态保护红线内违法违规采矿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行为;聚焦保护能源资源安全,重点打击违法开采战略性矿种行为。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区2023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有序开展,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区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调整后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具体如下:
组 长:郭红星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赵树刚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熊波浪 副区长
蒋德龙 副区长、七星公安分局局长
周海斌 区政府二级调研员城管专员
成 员:周 云 区财政局局长
黄 强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马志鹏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武 军 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黄学东 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局长
黄 静 市自然资源局七星分局局长
罗佳荣 东江街道办事处主任
白 兰 七星街道办事处主任
逯霓霓 漓东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志明 朝阳乡人民政府乡长
李鹏程 穿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周曙丽 华侨旅游经济区管委会主任
黄智云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海峰 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孙世奎 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高 枫 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副局长
肖相阁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朱葳超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张国良 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执法局局长(兼)、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大队长
钟 宇 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四大队大队长,市自然资源局七星分局副局长(兼)
唐 俊 市七星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区卫片办”),办公室设在市自然资源局七星分局,由黄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张国良、钟宇同志兼任,办公室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办公室负责统一部署开展全区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和安排卫片执法监督检查验收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月核。采取“完成一个图斑核查即上报一个图斑、上报一个图斑即审核一个图斑”的工作模式开展卫片图斑核查、填报和审核工作。在图斑下发后的10日内完成图斑核查上报工作;每月10日前根据市级审核问题清单完成图斑数据纠正修改上报工作;每月20日前根据自治区审核问题清单完成图斑数据纠正修改及上报上月20日(含)前下发的“新增非农建设类”、“年度内持续变化类”两类土地图斑和所有矿产图斑数据。
(二)季清。在4月底前完成第一季度所有图斑的填报、自查自检;7月20日前完成第二季度所有图斑的填报、自查自检;10月20日前完成第三季度所有图斑的填报、自查自检;2024年1月20日前完成第四季度所有图斑的填报、自查自检。
(三)半年小结。2023年6月25日前,完成一、二季度卫片执法成果(含6月20日前下发的“其他新增建设类”和“其他变化类”图斑相关信息)的汇总分析,上报半年卫片执法成果和报告。
(四)全年总结。2024年1月20日前,组织完成2023年卫片执法工作,将2023年卫片执法成果和报告报区卫片办,由区卫片办汇总上报市卫片办。
涉及军用土地的,在2023年6月、12月底前以机要件单独上报一次,由区卫片办汇总后报市卫片办。
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时上报的,须向区卫片办做书面报告,提出解决措施和方案,明确延期上报时间。
五、方法步骤
(一)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部署本辖区卫片执法工作。一是制定卫片执法工作方案,调整完善卫片执法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必要的人员、经费、执法设备等保障;二是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或行业监管部门以及朝阳乡、各街道、华侨区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发现、制止、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案件移送、查处、执行全面到位;三是认真完成辖区内的图斑核查、集体会审、数据填报、查处整改、警示约谈、立卷归档等工作。
(二)卫片图斑核查。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或行业监管部门以及朝阳乡、各街道、华侨区对国家下发的2023年卫片执法图斑开展外业核查和内业举证,明确核查负责人。一是对下发图斑逐一开展实地核查,通过外业核查APP软件上传实地现场照片,照片应使用具有卫星定位和方向传感器的设备拍摄,含拍摄坐标、拍摄方位角、拍摄时间等信息;二是认真做好图斑涉及的用地、用矿等审批信息备案工作,举证提供图斑套合认定的信息数据;三是积极配合上级(含委托技术单位)开展外业核查工作,并确认核查结果。
(三)集体会审判定。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或行业监管部门以及朝阳乡、各街道、华侨区采取共同审查等方式开展集体会审,严格执行《土地卫片执法图斑合法性判定规则(2023年修订)》《矿产卫片执法图斑填报指南(试行)》有关标准判定图斑性质。一是判定为合法的图斑,要确保用地、用矿批文合法有效,实际用地、采矿范围在建设用地批准红线、采矿证许可范围内;二是判定为违法的图斑,要做到违法性质和处理情况客观、真实;三是判定为其他用地的图斑,要符合设施农业用地、临时用地、农村道路、不改变原用地性质的光伏用地、实地未变化的政策规定。
(四)规范数据填报。高度重视图斑数据填报工作,指定1名正式人员作为本行政区域卫片执法数据成果质量检查的负责人,落实2名以上专人通过“广西卫片执法”系统(土地卫片图斑)和自然资源部执法综合监管平台(矿产卫片图斑)录入图斑数据,并开展全面自检,提交自检报告。一是根据卫片图斑核查、集体会审判定结果,逐一填报图斑数据,并逐一审核;二是严格按照“月核”要求,完成图斑核查、填报和审核工作,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规范性负责;三是通过自检的方式,查漏补缺、及时纠正、修改完善数据,避免出现错填、漏填等情形;四是对新增乱占耕地建房问题,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开展整治,在系统单独标识。
(五)违法行为查处。切实扛起整改主体责任,组织依法依规查处整改违法问题,采取拆除复耕、补办手续等措施,及时消除违法状态。一是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牵头职责,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案件查处有关规定,依法立案查处。拆除复耕涉及永久基本农田或生态保护红线5亩以上、耕地10亩以上的卫片执法图斑,需向市卫片办提交申请核验;二是涉及交通、能源、保障性住房等基础设施建设的违法违规用地问题,发改、交通、水利、住建、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要依法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监督项目建设单位依法取得用地手续后方可建设。发生未批先建或者超占等用地问题后,要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及时纠正违法用地行为;三是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行为,自然资源部门按有关规定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置并做好记录;四是涉嫌犯罪及违法违纪应当追究党纪政务责任的,自然资源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六)提醒预警约谈。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和主管主办责任,根据汇总本辖区卫片执法成果数据,对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大、违法比例高以及矿产资源违法问题严重的乡办,且造成违法形势严峻负有行业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请区政府约谈相关乡办、行业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
(七)归档建立卷宗。认真组织开展2023年卫片执法工作,收集整理工作部署、工作开展、工作推进、工作成效等卫片执法工作执行过程中的材料归档,并严格按照“一图斑(地块)一卷宗”的标准,归档卫片执法工作中各个图斑地块形成的情况说明、影像、套合等图件、现场照片、违法案件处理材料、举证材料等各类相关文件材料,规范建立卫片卷宗,并装订成册。
六、工作机制
(一)月季研判机制。紧紧围绕“日常差错率”、“冻结用地指标”、“问责标准”核算分析本辖区违法用地形势,每月25日前报送研判分析数据和报告;每季度月末的25日前统计辖区内违法用地用矿立案查处率、结案率、非立案整改办结率、综合整改率报送市卫片办。
(二)共同监管机制。认真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严格落实矿产联合监管,压紧压实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建立健全持续监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与考核评价、评估问责等工作的衔接,形成闭环管理,在消除新增违法用地用矿的同时稳妥有序消除历史违法用地用矿存量问题,持续压实地方耕地保护责任。
(三)移送反馈机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牵头职责,建立卫片执法发现违法问题台账,按部门列出问题清单,每季度定期报送负有查处职责的其他部门或行业监管部门,实行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共同完成卫片执法各项工作。有关部门收到问题清单后,应依据职责及时调查处理,督促项目建设单位依法依规整改,并将查处整改情况按季度反馈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四)通报警示机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根据卫片执法成果,如有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达到或接近自治区年度问责标准、粮食安全绩效考评指标评分标准以及矿产资源违法严重的情况,及时向区政府报告。
(五)约谈问责机制。对提醒预警及警示约谈后,逾期整改未完成的,仍达到《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规定有关情形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按规定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责问题线索。督察发现应移交而未移交、应问责而未问责的地区,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将移交情况及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结果及时报市卫片办。
七、卫片政策
(一)问责评估时考虑因素的计算方法
2023年卫片执法工作问责比例计算方法出现新的政策变化,自治区在评估市、县土地管理秩序、核实问责条件时,对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交通、能源、水利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违法用地涉及的耕地面积不予扣减。
除此之外,经上级内业抽查和外业核查,最终判定为新增建设用地违法占用耕地的图斑,将纳入年度问责比例计算;经判定为新增建设用地违法占用耕地的补充图斑也将追加纳入问责比例计算。
1.对于“已补办完善用地手续”(包括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方式补办手续,并在系统中勾选“其他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在问责评估时,只扣分子不扣分母。
2.对于“已拆除复耕到位”的,在问责评估时,分子分母同时扣除。
3.以往符合“一户一宅”条件的农村宅基地违法用地、保障性安居工程违法用地等可予以扣减的政策,不再执行。
4.对于“存量建设用地违法”“农业项目破坏耕地(基本农田)”,在问责评估时,分子分母均不计入。
在考虑前述问责评估时的有关因素后,参考全国平均值,一个年度内,省级违法占用耕地面积5000亩以上,涉区市违法占用耕地面积之和500亩以上,县级违法占用耕地面积之和100亩以上的,且违法占用耕地面积比例达到15%以上的地区,应当纳入问责范围。
(二)差错率计算规则
自治区将根据卫片执法图斑内业抽查最终认定结果,分别计算日常差错率和年度差错率。自治区外业核查发现地方合法性判定错误或虚假整改的地块,直接纳入年度差错率计算。
1.日常差错率,按月分市、县(市、区)计算。
计算方法:最终认定为不通过的地块涉及耕地面积,占该市、县(市、区)所有应填报地块涉及耕地面积的比例,比例超过8%的,认定为差错率超限。
2.年度差错率,按年度分市计算。
计算方法:全市差错率超限的县(市、区)个数,占该市县级行政区划(以民政部公布的最新县级行政区划为准)总个数的比例超过8%的;全市最终认定为不通过的地块涉及耕地面积,占全市所有应填报地块涉及耕地面积的比例超过8%的。上述两项中满足任意一项的,认定年度差错率超限。
(三)实施冻结用地指标政策
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业建设的,由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先行冻结补充耕地储备库中违法用地所在地的补充耕地指标,地方拆除复耕经市级验收并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确认后,解除冻结;经查处后,符合条件可以补办用地手续的,直接扣减储备库内同等数量、质量的补充耕地指标,用于占补平衡。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责任主体意识,将卫片执法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抓紧抓实。要强化发改、住建、应急、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相关单位配合协调,不断强化落实监督责任,形成有效监管合力,共同持续监管;要强化纪检监察、审计、财政、公安、人民法院、检察院的信息共享,协同配合,形成有力约束和威慑,积极推动问题整改。
(二)坚持分类稳妥处理。
认真区分不同的违法性质和情形,对新增违法占用耕地、采矿破坏生态及造成生产安全隐患等问题,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从严查处整改;对存量问题要实事求是,审慎处置,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对媒体曝光、群众关注度高的复杂敏感性问题,要依法依规妥善审慎处置。重大事项的处置,要加强研究分析判断,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
(三)落实信息成果上报。
严格按照2023年卫片执法政策和时间节点要求,在“广西卫片执法系统”和自然资源部执法综合监管平台上及时补录更新图斑纠正整改信息。卫片执法成果将作为“自然资源离任审计”、“土地管理水平综合评估”、“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区)”、“全国文明城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实施”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等考核评估工作的重要依据,务必认真落实好卫片执法成果数据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