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桂林市七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25年03月17日 |
| 标 题:桂林市七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 |
| 发文字号:星市监发〔2025〕3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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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监所、股(室)、大队:
我局按照“科学监管,全面覆盖、动态调整,落实责任、提升效能”的原则,为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监管模式,提高监管效能,打造专业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队伍,规范我区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用械安全,结合我区企业监管实际,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深化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改革创新,有效实现信息技术和监管业务的融合创新。进一步释放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能,顺利完成2025年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绩效工作要求,规范我区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秩序,切实保障我区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
二、检查依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附录、《广西医疗器械数字化智慧监管新<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检查操作规范》、《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由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股统一组织实施,从各市场所、药械化安全监管股抽调1名检查员组成检查组。
四、检查时间
2025年3月—10月,每月每组计划检查6家,具体时间由药械股另行提前通知,以能够查清查实问题为原则。
五、检查范围
1.检查七星区医疗器械批发企业、医疗美容机构、化妆品使用单位(化妆品经营企业由属地所负责)。
2.2025年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仍需由属地所负责。
六、检查重点
以医疗器械经营重点监管品种目录产品涉及的批发企业、皮肤管理中心、生活美容机构为重点检查对象,对检查中发现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的,应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七、检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市监所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力量统筹,加大部门协同联动作用,要充分认识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工作重要性。检查组要认真汇总检查情况,形成分析报告,把握我区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形势,确保我区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属地分级监管责任。要压实属地医疗器械分级监管责任,明确到人到事。各市场所要明确辖区各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管级别,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并向药械股上报。
(三)加大宣传和培训力度。一是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树典型,推先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不断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效。二是加强科普宣传力度,提升人民群众对医疗器械、化妆品的认知。三是开展业务培训和实训,要加强对监管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基层监管能力水平。
(四)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日常监管和稽查执法衔接,加强协同联动。重点打击整治经营使用无证医疗器械、网络违法违规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关注医疗美容器械、青少年近视防治相关医疗器械、敷贴类、祛斑祛痘类等投诉举报较为集中的产品,深挖线索,深入调查,严肃处置,规范医疗器械市场秩序,提升质量安全水平。
联系人:向丹妮,联系电话:0773-8983057。
桂林市七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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