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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桂林市七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成文日期:2023年12月01日
标  题:桂林市七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七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文字号:星市监发〔2023〕15号发布日期:2023年12月01日

桂林市七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七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2023-12-01 16:20     来源:七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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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股(室)、市场监管所、稽查大队: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规定及我局职责权限和实际情况,我局对《七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行了调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执行。

2023年12月1日

桂林市七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七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为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规定及我局职责权限和实际情况,调整了七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七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及量化标准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启动标准

1

制定或调整本局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行政审批业务的政策和措施

涉及即可

2

制定或调整本局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监管等重大共政策和措施

涉及即可

3

制定或调整本局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监管等涉及人民生命及重大财产安全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涉及即可

4

本局其他涉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转行条例》第三条第一款、《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事项

部门领导集体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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