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七星区民政局 | 成文日期:2025年06月24日 |
| 标 题:七星民政局关于同意桂林市七星区智能电子企业协会注销登记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星民复〔2025〕6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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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七星区智能电子企业协会:
你单位要求注销登记的申请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准予注销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你单位《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法人)》正、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50305MJN335645K)和全部印章即日起作废。请在通知下达之日起15日内将证书(正、副本)、全部印章及财务凭证送缴我局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
二、你单位债权债务请在业务主管单位指导下妥善处理,注销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三、从即日起不得再以“桂林市七星区智能电子企业协会”名义进行活动。
七星区民政局
2025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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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星区民政局办公室 2025年6月24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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