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桂林华侨旅游经济区 | 成文日期:2023年04月28日 |
| 标 题:桂侨管发〔2023〕2号关于印发《桂林华侨旅游经济区2023年防范 中小学生溺水工作方案》 | |
| 发文字号:桂侨管发〔2023〕2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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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各学校、各村委、机关各部门:
为扎实做好桂林华侨旅游经济区(以下简称“经济区”)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切实保障辖区中小学生生命安全,现将《桂林华侨旅游经济区2023年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成员单位按要求抓好落实
桂林华侨旅游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4月28日
桂林华侨旅游经济区2023年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七星区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联席会议关于印发《七星区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大力抓好2023年度经济区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从源头上防范化解中小学生溺水风险,努力遏制中小学生溺水事件发生,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制度,深入开展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积极采取多种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预防溺水安全教育,完善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家校合作、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建立预防学生溺水教育和管理的长效机制,着力从源头上预防,从根本上治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保障中小学生生命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一)经济区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根据《经济区2023年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方案》要求,落实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职责。各成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预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机构。
(二)调整经济区2023年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总 召 集 人:周曙丽 经济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常务召集人:唐艳霞 经济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纪检监察办公室主任、妇联主席
召 集 人:何郭诚 经济区工委副书记
全小红 经济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秦 琰 经济区工委委员、石门派出所所长
李俊勇 经济区工委委员、工委书记助理
王恒成 经济区管委会主任助理、城镇建设规划办公室主任
邓家林 华侨农场场长助理
成 员:白铁姣 经济区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主任
黄绍茂 经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简灵敏 经济区财务工作办公室主任
伍 静 经济区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曾涔珂 经济区纪检监察办公室副主任
车丽芳 经济区农林科技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朱方平 经济区组宣群团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劳春燕 经济区经济建设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李珍玲 经济区团工委书记
苏益江 华侨综合执法中队中队长
秦荣生 桂林市华侨中学副校长
庾立忠 桂林市华侨小学书记、校长
王利珍 桂林市竹江小学书记、校长
王 辉 桂林华侨医院院长
杨吉勇 桂林华侨农业服务公司总经理
廖发林 桂林华侨综合服务公司总经理
黄孝生 经济区敢兴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白远明 经济区竹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黄明强 经济区马家坊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经济区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社会事业发展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和落实经济区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白铁姣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周小荣同志兼任。
三、职责分工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履行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职责。
(一)经济区党政综合办要及时传达各级领导批示部署。协调经济区各部门组织召开相关专题会议,配合制定相关工作方案。
(二)经济区纪检监察办牵头相关成员单位对防溺水各项工作督促检查。
(三)经济区社会事业发展办要督促指导学校做好中小学生防溺水教育、宣传、管理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开展专项督导检查。中小学校要持续开展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和警示教育,加强对中小学生严格遵守防溺水“六不一会”纪律教育,通过校园广播、墙绘、板报等形式加强防溺水宣传,确保覆盖全体学生。扎实开展“六个一行动”(即一封《致家长的一封信》、一次家访、一次家长会、一张家校联系卡、一次电话回访、一张责任书)。
(四)经济区组宣群团工作办要指导、协调新闻媒体开展中小学生防溺水知识宣传,播放(刊登)中小学生防溺水公益广告及相关自救知识,引导社会大众关注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制止中小学生涉险游泳、戏水。对中小学生溺水事件作客观报道。
(五)经济区综治办要指导、协调华侨农场及各村委充分发挥网络网格员作用,组织网格员进村入户开展中小学生防溺水宣传工作,落实日常巡查制度,强化对重点及危险水域的定点监管和流动巡查,建立健全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网格化管理体系。
(六)石门派出所要将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列入公共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工作指导,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七)经济区社会事业发展办(民政)要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机制,协助开展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对符合救助条件的中小学生溺水事件困难家庭给予相应的救助。
(八)经济区城镇建设规划办要加强建筑施工监管,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落实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及时督促施工企业回填危险水池、水坑等,严禁中小学生擅自进入施工作业区。
(九)经济区农林科技工作办要加强农村养殖水域的安全管理,在农村养殖重点水域设立醒目警示标志,配合上级部门加强日常管理巡查。
(十)经济区漓管所办公室负责漓江水域监管,在河道边一些主要路口、醒目位置和危险水域增加设置安全警示牌,督促相关单位在临水施工地的显目位置设立禁止游泳安全警示牌。
(十一)经济区社会事业发展办(文体)要加强督导辖区内涉水景区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景区在涉水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配置救生设施设备,加强对事故易发区域的巡查。
(十二)经济区卫健办要与中小学校联合开展呛水自救、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及时做好中小学生溺水医疗救治工作。
(十三)经济区应急办要督促相关单位完善露天矿山凹坑积水的安全标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整改安全隐患,严禁中小学生擅自进入涉水危险区域。
(十四)经济区团工委要发挥好团组织和少先队、青少年志愿者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中小学生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
(十五)经济区妇联要将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纳入关爱留守儿童活动中,组织开展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
(十六)经济区要组织开展中小学生防溺水宣传教育,有针对性地抓好留守儿童及其监护人宣传教育工作。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工作台账,加强巡查力度,按照权属和属地原则,督促落实在河流、水库、水塘等危险水域公布联系电话、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十七)经济区各村委、华侨农场要对辖区山塘、河流、积水坑等易溺水区域进行排查,并设置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安排专人加强放学后、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值守和巡防。加强对居民群众的宣传教育,督促家长切实负担起监护责任。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每年4月)。启动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各有关部门各单位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年度重点工作,制定印发年度工作计划,各学校召开家长会开展安全教育。
(二)重点整治(每年5月至10月)。各有关部门各学校落实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措施,经济区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联席会议开展实地督查调研。
(三)总结评估(每年12月)。各有关部门各学校总结本年度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情况,谋划下一年度工作。经济区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报送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
五、工作任务
(一)加强防溺水常识教育
加强安全教育。各学校将防溺水安全教育纳入课程计划,每年4月至10月放学前开展“每天5分钟“防溺水安全教育,教育学生熟知背诵和严格遵守”六不一会”(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和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学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确保覆盖所有学生。通过“广西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网址:https://guangxi.xueanquan. com /,登录账号、密码由各级管理员提供)”,采取课堂教学的方式,定期开展以“珍爱生命严防溺水”为主题的专题教育。
加强应急演练。编制学校防溺水应急演练脚本,科学设计风险防控、应急救援等演练环节,重点设计学生发现同学私自下水游泳时,如何劝阻并向附近成年人寻求帮助以及现场呼救、不得手拉手施救等场景。
加强技能培训。要加强安全的游泳场所建设,以优惠形式面向学生提供游泳技能培训。开展专题培训,提升游泳教练、村级水域巡查员、安全救护员、学生等应急救助能力。各学校积极开设游泳课,组织开展防溺水体验教学。
加强防溺水宣传。大力组织开展防溺水知识竞赛等活动,普及防溺水知识。各部门要广泛开展防溺水宣传提醒,在主要交通路口、人员密集场所悬挂标语,通过电子屏播放防溺水宣传短片。村委(社区)网格员要入户开展防溺水宣传,引导学生非必要不靠近危险水域,确保覆盖所有学生。
积极响应市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百人百场防溺水应急救护宣讲进校园”活动的号召。结合经济区实际,普及应急救护知识,进一步提升广大师生防灾避险、自救互救能力,保护青少年生命健康,最大限度地减少意外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由区教育局、团区委、各乡办、华侨经济区、蓝天救援队、漓江救援队联合在全区中小学中开展相关活动。
(二)建立健全家校联系机制
加强全时段管理。家长要加强学生上下学、节假日等重点时段 的管理,对外出学生做到知去向、知同伴伴、知内容、知归时,严防学生游泳、戏水、钓鱼、抓鱼、摸螺、洗手、洗衣服、参与农业生产活动发生溺水事件。各学校要落实安全管理、上课点名等制度,严防学生上课时间私自离校游泳、戏水,发现学生上课时间旷课、住校时间离校、请假外出未按时返校等情况,要第一时间联系家长确定学生去向。各学校在暑假前采取“六个一行动”(即:一封《致家长的一封信》、一次家访、一次家长会、一张家校联系卡、一次电话回访、一张家长责任书),提醒家长加强防溺水工作。
加强重点人员教育管理。经济区要组织华侨农场、各村委等会同区域内学校精准识别居住在危险水域附近学生、经常游泳戏水学生、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离异重组家庭学生等防溺水重点关注人员,开展结对教育管理工作,4月至10月每月至少联合入户开展一次防溺水教育提醒。
建立学生互相提醒机制。各学校成立学生防溺水联防小组,根据学生家庭住址进行分组,通过订立小组公约,加强对重点关注人员上下学路途的监管,小组成员相互提醒,发现制止学生私自违规下水玩耍及到危险水域游泳行为。
(三)强化水域管理巡查
明确水域管理责任人。各成员单位要由下至上逐级绘制辖区内危险水域地图,明确危险水域防溺水总负责人,制定悬挂防溺水责任牌,至少确保已经发生学生溺水事件水域全覆盖。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华侨农场、各村委4月至10月每2个月至少开展一次溺水隐患排查整治,编制本地防溺水中、高风险水域隐患排查治理及管控责任清单,完善警示标志(标注应急求助电话)、防护设施,配臵游泳圈、长绳、长杆等应急救护设施和报警呼喊设备。经济区要组织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溺水随手拍”活动,组织动员广大群众发现中小学生涉险游泳、戏水及时劝离,发现水域溺水隐患及时拍摄图片,通过"广西校园安全"微信公众号上传管理平台处理。
加强水域巡查。加强本地中小学生溺水事件分析,总结规律特点,督促相关成员单位加强水域管理巡查,尤其严格管理巡查发生过学生溺水事件水域,确保全覆盖。加强周末、节假日和高温天气等重点时段巡查。每个村落实1个以上村级水域巡查员公益性岗位设臵,加强日常重点时段巡查。发挥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平台作用,各级河长湖长将防溺水工作纳入巡河巡湖工作内容。严格水域管理。积极推广和使用智能化手段,加强重点水域管理。加强水上竹排、小渔船、网箱、农(自)用船舶等管理,严防学生靠近使用发生溺水事件。以华侨农场、各村委为单位,统一辖区内中小学生涉险游泳、戏水劝阻和溺水应急求助电话。
(四)强化精准指导
加强调研检查。4月至10月期间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要带队开展两到三次实地调研,发现并解决存在问题;对溺水事件多发地开展明查暗访,督促整改到位。形成调研报告发送至经济区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华侨农场、各村委要履行防溺水工作属地职责,分级负责辖区防溺水工作。经济区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联席会议总召集人要主动作为,组织研究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开展专题调研,统筹落实各项工作措施,争取党委、政府在人员、经费上予以保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经济区要组织召开华侨农场、村委主要负责人会议,部署防溺水工作。辖区发生溺水事件,所在各村、各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和社发办负责同志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处臵工作。
(二)加强信息报送。按照《中共桂林市七星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党委信息报送要求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严禁信息迟报、漏报、瞒报。溺水事件发生后每一级口头报告的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首次书面报告应在口头报告之后1小时内报告上一级主管部门。
(三)加强督查调研。经济区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联席会议4月至10月至少开展两次督查调研,实地调研防溺水工作措施落实情况,通报溺水事件风险点和问题。
(四)加强问题整改。对发生的中小学生溺水事件,按事件原因未查清不放过、师生未受教育不放过、风险管控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属于责任事件的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完成问题整改,形成整改报告,5个工作日内报送七星区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区教育局安卫办,邮箱:aqws2183615@163.com )
公开方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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