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桂林市七星区朝阳乡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4年01月25日 |
| 标 题:朝阳乡关于调整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朝政发〔2024〕2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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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直各部门:
因人事变动,经乡政府研究,决定对朝阳乡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调整后名单如下:
组 长:唐涛
副组长:陈文敏
成 员:宁晓红、赵娟、邹羽、秦小华、唐明艳、刘宁、唐敬东、文志勇、蒋林均。
档案员:时祺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文敏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党政办、组织办工作人员组成。
唐明艳为兼职档案员,负责乡机关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相关工作。
领导小组各成员分别负责相关科室的档案收集、移交工作。
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档案工作的指示、规定和办法等。
二、制订本单位有关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指导和检查各相关部门的执行情况。
三、负责收集、整理、分类、鉴定、保管和统计本单位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
四、负责对各部门的档案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定期开展自查自评,要求符合档案管理的各项规定。
五、负责档案的利用工作,办理档案的借阅。
六、承办上级组织交办的其它档案工作。
桂林市七星区朝阳乡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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