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桂林市七星区朝阳乡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2年11月17日 |
| 标 题:关于成立朝阳乡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朝政发〔2022〕12号 |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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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乡直各部门:
为更好的完成朝阳乡社区矫正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社区矫正组织领导,推进社区矫正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八条“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社区矫正工作”规定,经研究决定,成立朝阳乡社区矫正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区矫正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方针政策;
(二)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工作相关政策、制度;
(三)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督促、检查和指导;
(四)协调、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五)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二、社区矫正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刘贵龙 党委书记
李志明 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主任:刘宝干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政法委员
赵 娟 人大副主席、司法所所长
成 员:廖发养 司法所副所长
陈 蓉 司法所工作人员
肖琬云 综治办工作人员
蒙辛贵 新建村党总支部副书记
冷燕云 合心村党总支部副书记
熊军保 西南村党总支部副书记
李小平 岩前村党总支部副书记
卫长发 丫吉村党支部副书记
谢 林 湖塘村党总支部副书记
蒋连珍 卫家渡村党总支部副书记
关 芯 龙门村党支部副书记
社区矫正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朝阳乡司法所,办公室主任由赵娟同志担任,日常工作由司法所工作人员陈蓉负责。电话:0773-2120148。
桂林市七星区朝阳乡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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