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桂林市七星区朝阳乡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3年07月22日 |
| 标 题:朝阳乡林长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朝阳乡副林长考核评价办法、考核指标及 评分细则》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朝政发〔2023〕10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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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会,乡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七星区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决策部署,建立完善我乡林长考核评价制度,全面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根据七星区林长办公室印发的《2023年七星区乡(街道、经济区)林长考核评价办法》《2023年七星区乡(街道、经济区)林长考评指标及评分细则》以及朝阳乡党委、朝阳乡人民政府印发的《朝阳乡全面建立林长制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乡2023年林业重点难点工作,我办制定了《2023年朝阳乡副林长考核评价办法、考核指标及评分细则》,经乡林长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若七星区对各乡(街道、经济区)2023年林长制考评指标后续有修改,我办再发补充通知,对有关指标作相应调整。
附件2.2023年朝阳乡副林长考核评价指标及评分细则(20分).xls
附件3.2023年朝阳乡副林长考核评价指标及评分细则(30分).xls
桂林市七星区朝阳乡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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