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桂林市七星区朝阳乡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3年01月09日 |
| 标 题:朝阳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朝阳乡露天禁烧秸秆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朝政发〔2023〕1号 | 发布日期:2023年01月0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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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会,乡直各部门:
经乡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朝阳乡露天禁烧秸秆管理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桂林市七星区朝阳乡人民政府
2023年1月9日
朝阳乡露天禁烧秸秆管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露天禁烧工作,减少大气污染,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自治区、市政府、市环委办、区政府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属地管理、多措并举、疏堵结合、以禁促用”的原则,强化宣传、严格执法,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突出政策引导,扎实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禁止露天焚烧工作的领导,我乡成立露天禁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为:
组 长:李志明 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唐 涛 党委委员、副乡长
熊拥军 副乡长(挂职)
成 员:刘 宁 湖塘村委下队组组长
杨奇云 龙门村委下队组组长
耿 阳 西南村委下队组组长
曾 刚 新建村委下队组组长
郑锡约 岩前村委下队组组长
秦 勇 丫吉村委下队组组长
林 炜 合心村委下队组组长
冯召勇 卫家渡村委下队组组长
刘 军 城管朝阳中队中队长
熊 辉 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安监站站长
雍黄智 新建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莫志军 岩前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熊晓英 西南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秦勇喜 合心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熊桂强 湖塘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卫永林 卫家渡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 明 龙门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蒋益德 丫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刘宁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为熊辉、何亨荣。
三、加强巡查
各村委会按照分线、分片、定点、定人的要求,明确区域范围监管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责任人,安排人员每天进行巡查,发现任何露天焚烧情况应立即制止,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各村委每天及时将巡查情况上报乡政府。
四、加强宣传
各村委会要通过采取大力宣传和严格管控等工作措施,引导群众认清危害,克服陋习,自觉禁烧秸秆、树叶、垃圾等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保护环境。
(一)在日常巡查过程中,加大对路遇群众的宣传教育,尤其是进行了垃圾焚烧的相关人员。
(二)采取村内播放广播、村口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露天焚烧的危害性和秸秆综合利用对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农民增收等方面的重要意义。
(三)宣传露天禁烧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充分调动群众监督、举报和制止露天焚烧行为的积极性,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禁烧工作中来。
公开方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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