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桂林市七星区朝阳乡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4年08月26日 |
| 标 题:关于调整朝阳乡保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权益领导小组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朝政发〔2024〕6号 |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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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党(总)支部、村委会、乡直各部门:
鉴于部分人员工作已变动,经研究决定,调整朝阳乡保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权益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志明 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副组长:刘宝干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宣传委员
赵 娟 人大副主席、司法所长
陆吉坤 朝阳派出所所长
雷政明 七里店派出所所长
成 员: 徐建峰 综治办工作人员
蒋璐燕 综治办工作人员
肖琬云 综治办工作人员
陈 蓉 司法所工作人员
蒙继林 新建村党总支部委员
毛晓琼 新建村委委员
熊生林 湖塘村党总支部委员
朱明聪 湖塘村委委员
熊晓英 西南村党总支部书记
熊军保 西南村党总支部副书记
冷燕云 合心村党总支部副书记
莫丽军 合心村委委员
蒋连珍 卫家渡村党总支部副书记
刘运荣 卫家渡村党总支部委员
卫长发 丫吉村党支部副书记
曾彩平 丫吉村委委员
李小平 岩前村党总支部副书记
秦水付 岩前村委会副主任
关 芯 龙门村党总支部副书记
李四有 龙门村党总支部组织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赵娟同志兼任,办公地点设在乡综治办,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发生在本辖区未成年保护组织职能范围内开展工作。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职责:一是协助办案机关做好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调查工作;二是协助讯问和审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询问未成年人诉讼权益;三是配合相关部门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帮教工作。
桂林市七星区朝阳乡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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