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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七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

2025-02-18 16:17     来源:七星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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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龙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当事人”):

本局于2025213日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劳动保障监察履行行政处理决定催告书》(星人社监理催字20252号)劳动保障监察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星人社监罚催字20252号),因当事人营业执照登记的住所和留存联系方式均无法寻找和联系,下落不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当事人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履行行政处理决定催告书劳动保障监察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催告内容:

1.湖南龙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收到本催告书起个工作日内支付熊冬英、莫冬息、莫天香、莫天生、秧小弟5人工资共计贰万陆仟伍佰元整(¥26500元);

2.缴纳《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星人社监罚字〔202422号)确定的行政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罚款。

请当事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劳动保障监察履行行政处理决定催告书劳动保障监察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伟、龙俊君;联系电话:07732260021

联系地址:桂林市七星区桂磨大道七里店70号创意产业园14号楼3318办公室。

桂林市七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2025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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