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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乡、各街道、华侨旅游经济区,区直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委、区政府关于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决策部署,加强对辖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面临的重大问题,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建立七星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局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能
在区人民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困境儿童保障、孤儿保障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工作。研究拟订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困境儿童保障、孤儿保障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向区人民政府提出建议;组织协调和指导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困境儿童保障、孤儿保障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工作,推动部门沟通与协作,细化职责任务分工,加强政策衔接和工作对接,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救助保护机制;督促、检查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困境儿童保障、孤儿保障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工作的落实,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完成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人大监察司法委、区发展改革局、区教育局、七星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统计局、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关工委、朝阳乡、漓东街道办、东江街道办、七星街道办、穿山街道办、华侨旅游经济区、七星税务局、市医疗保障局七星分局组成,区民政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召集人,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民政局,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民政局分管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根据区人民政府领导指示或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会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成员单位同意后印发。重大事项经联席会议讨论后,由牵头单位会同相关成员单位,按程序报区人民政府审定。
四、工作要求
区民政局要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有关问题,积极提出工作建议和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各成员单位之间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进展情况。
附件:七星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8日
附件
七星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
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张翔 副区长
副召集人:田宗新 区民政局局长
成 员:董 冰 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郑峰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
李继武 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邓嵘菲 团区委书记
张小红 区妇联主席
张 军 区残联理事长
敬罕美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叶韶林 区委政法委政法委员
唐广茂 区财政局副局长
高 红 区农业农村局四级主任科员
冯嘉莉 区教育局副局长
邓扬福 区民政局副局长
程凤丽 区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
白 兰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廖维义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蒋 进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孙世奎 区统计局副局长
李桂芬 区关工委副主任
龙月鲜 东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毛惠萍 七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息英 漓东街道人大工委副主任
赵 娟 朝阳乡副乡长
李小飞 穿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唐艳霞 华侨旅游经济区工委书记助理
何其华 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黄 菲 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检察工作办公室主任
陈武军 七星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教导员
王燕华 七星税务局副局长
叶明青市医疗保障局七星分局副局长
杨 俊 区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
公开方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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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七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8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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